
各位好,
想請教各位高手關於出租房屋是否該設廚房的問題,
目前手上這間房屋為55年北市老屋,原共兩層樓,此樓層為三樓頂加,
什麼家具都還沒買,
最近剛花一筆錢從我家倉庫廢墟裝潢成假新屋(原本沒水沒電沒廁所,屋頂還破洞,整個慘),
原本預計在1的位置設置開放式廚房(最西邊的房間為客廳),故在旁邊做了一扇屏風順便隔出個1坪小房間出來,
但後來老婆一直抗議說怕設置廚房很容易破壞裝潢,
參考隔壁作法後,老婆堅持要設在2的位置,在陽台上開伙(上方有鐵皮但不能圍成室內,不然我可能被拆),
但我一直喜歡歐美流行的開放式廚房,且電路也只有在1那邊設兩條迴路,
覺得這樣房客應該會住得比較有家的感覺,
也是有想過說,乾脆心一橫不要廚房好了,拒絕開伙,省流理臺跟油煙機、電鍋等一堆成本,又能保護裝潢,
想聽聽各位大大的想法,
或是有別的格局想法也能提出來~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