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許可Q&A

室內裝修許可Q&A

節錄五個最常被問到的問題,一次解答:



Q.要不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不用申請:
油漆、壁紙、貼地磚、鋪木地板、架高木地板、靠牆的櫃子、換窗戶(窗洞不變)。

需要申請:
做天花板(或拆)、貼壁磚、蓋牆壁(或拆)、挖門洞(或封住)、不靠牆且高度1.2m以上的櫃子、墊高水泥地板、變更窗洞大小位置、新增或變更樓梯、樓板打洞(或封住)。

室內裝修許可Q&A




Q.不申請,先開工,後續可以補申請嗎?

可以。但若被檢舉,在台北市會先開罰6萬,其他縣市則不會先開罰,可以補申請。



Q.有什麼條件不用申請?

總層數五層以下之建築物、且無新增廁所、且無新增兩間房間,無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僅限住宅或辦公使用,詳細請查法規)



Q.我只裝修一個房間,其他兩個房間也要申請嗎?

是的。室內裝修許可是以「一戶」為單位,若您只裝修一小部分,整戶都要拿來檢討,包括違建範圍都要納入。



Q.前屋主做的裝潢,也要納入檢討嗎?

是的。政府只認房子,不認人,若前屋主有改動、當初建商有偷改,通通要在這次一併檢討,責任都在現任屋主身上,不過政府會在這次"適度協助"將其合法化。
2020-10-06 10:49 發佈
如果是建商自行二工過的,這樣是要怎麼申請室裝許可...
之前本來想買租屋處的物件,但看平面圖,室內客廳處竟有一塊標明是"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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