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裝潢的定義是指?
有依據的法規嗎?
目前查到只有「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以下5種是否屬於裝潢
1.牆面油漆塗刷
2.窗簾
3.冷氣
4.燈具
5.防墜網
因為我自己認為比較正式的安裝應該是屬於那種
有動到木工,且改變了房子的內裝(格局不變,但牆面可能多貼一層木板之類的)
然後天花板也有裝修
諸如此類的,我認為才算是比較正式的裝潢
裝修需要有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 以及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之執照,向營建署+商業處登記提出執業申請後方可執業;
其執業分為 設計、施工或設計及施工,三種不同類型。
裝「潢」可由一般公司行號或個人,可以僅有商業登記公司行號,公司不需要專業技術人員執照。
要裝修還是裝潢,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內很明確有提到。
至於您列舉裝潢範圍定義,就是「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規範之外即就是「裝潢」。
冷氣、窗簾、燈具都屬於裝潢;防墜網不屬於室內裝修工程範圍,故不是裝潢也不是裝修,可能偏向外牆變更。
隨意於建築物外牆增加構造物要小心變成違章,也要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有無其限制,有則從其限制。
不過
如果是陽台女兒牆上加設兒童防墜設施,營建署有規範可參酌,
附帶一提11樓以上的窗簾規定要防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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