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時程獎勵修正~時程獎勵+規模獎勵

危老條例時程獎勵修正~時程獎勵+規模獎勵


行政院剛剛通過時程獎勵延長,第四年減半獎勵值為5%,第5年起逐年遞減1%獎勵;為補償時程獎勵減少的補助,新增規模獎勵,而且危老基地面積只要200m2 就有2%獎勵,每增加100m2,就增加0.5%的獎勵值; 另外,過去因為鄰地合併可能會造成另一個畸零地或地籍零碎地問題,而取消基地合併鄰地限制,就是為鼓勵大家繼續做危老重建

這樣的獎勵是否會讓危老重建市場依然熱絡?還是會造成只圖利某些行業? 其實都很難說.....說實話,當自己再做危老重建,面臨一些現況,那才是問題的所在,法條只是母法,還要細看危老所在地區的細部計畫及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有時候,真的很不容易

那天,聽到一個案例是某團隊見到某區的老舊建築物想作危老重建,但是居住的居民不認為自己所住的地方會有危險的疑慮,所以遲遲沒有動靜..................
大家會疑惑有危險的建築物不就是法條上所說的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或是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的老舊建築物,是的,沒有錯,但是這個案子是屬於災害防救法規裡的條件但又不符合政府要強制拆除,所以這個團隊傷透腦筋.....他們要變成主動說服居民做危老重建並給予適當協助幫忙,但在這段整合期間,只能祈求這些建築物能依然安好

很多人會疑惑,來做危老重建團隊很多都是為己而不是為這些居民,我也相信,因為我遇過這樣的人.....
我也遇過和業主談論時,對方的不信任態度,談話不愉快等情況,但是大家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在我心裡是沒有對錯的,上課時,老師們也希望大家可以公益的角度去幫助這些有需要的人,而不是法人公司,但事實上公平公義,實行起來我相信還是有困難度

我本身家裡現在也是想做危老重建,但是100%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這塊就很困難,40年老鄰居大家感情是愈老愈不好...雖然一開始學這個領域的初衷是好奇及想多學習,但隨著自己本身也有需要的時候,就能感同身受,也願意幫助更多人
2020-03-27 17:14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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