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最近遇到一個問題
因為新家裝潢有請統包報價鐵件拉門四片(含一片固定在地上的),價格大約58000(不含五金)
因為親戚有認識鐵工,所以介紹給我們說直接洽談應該比較便宜,之後請鐵工去丈量後報價約39000,好死不死這個鐵工剛好是統包找的鐵工廠商,同樣的東西,統包賺了將近兩萬,所以我們跟統包說明那拉門部分我們自己找就好,因為報價差兩萬又都是一樣廠商,也跟統包表明是一樣的廠商,之後統包傳來一張鐵工跟他報的報價表,拉門價格是五萬三,等於統包只賺我們五千左右,可是一樣的東西,鐵工跟我們報的竟然跟統包價格差這麼多!想了很久卻想不透到底為什麼?有人可以解惑嗎?
對了,鐵工之後表示因為跟統包有簽約,所以叫我們還是找統包做,所以⋯無解
長期合作廠商要先考量未來原料漲跌加減價的風險, 一次買斷不必考慮未來的風險, 如果對廠商報太低, 以後漲價困難, 年終還要送禮提供尾牙獎品, 但末端消費者沒有這個考慮。
Linda810203 wrote:
小妹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恕刪)
那個配合的鐵工沒辦法找,總有別的鐵工能找吧?
真沒有板上大家都可以介紹一拖拉庫鐵工幫你承做
既然配合的鐵工報39000,那就算換別的鐵工價錢大概也不會差到20000去吧
你也真白痴,還跟統包表明是一樣的廠商!不要讓他知道是誰做的、多少錢才對啊
慶菜用懶趴想也知道是統包叫鐵工另外打一張報價單唬爛你沒有賺那麼多!
請統包退訂鐵工,另外找完全不認識的鐵工,差價也不會到20000圓
請他契約拿出來,付多少訂金,只是他那個馬後炮證明只賺5000圓,肯定也是後面隨便畫虎爛一張
裝潢盡量找單一工班來做,各工班分開報價,不要找統包就是避免讓人家賺這種過手錢,統統統包,過手轉包下來統包油累累
簽訂契約時就應該要寫上下面這兩條
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工程、勞務契約,不得轉包。前項所稱轉包,指將原契約中應自行履行之全部或其主要部分,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
得標廠商違反前條規定轉包其他廠商時,機關得解除契約、終止契約或沒收保證金,並得要求損害賠償
今天讓我發現轉包,我不把你換掉並要求損害賠償就偷笑了,還要我不能換廠商?還要幫你賠訂金給鐵工?
你的裝修契約不曉得怎麼打的!感覺身為業主的你沒權利換這個還被統包吃的死死的
Linda810203 wrote:
我也是這麼想如果硬要...(恕刪)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