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3/22日以1999及行文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檢舉三重區即將開幕之婦幼診所 無施工許可證違規施工之事實 五天後收到回文 竟然說要等到4月9日才派員現場勘查 這麼一來 等政府人去的時候 他們早就施工完畢了
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版友 市政府這樣處理流程及時間正常合理嗎? 如果照這樣的處理方式又何必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呢? 反正我就硬幹就好了 等政府來查的時候我也差不多要完工了
再麻煩大家指導如何加速市府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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