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修|高雄]大樓住家局部變更的問題

目前住的房子是大樓三房兩廳的格局. 除了主臥外, 一房給兩個小朋友一起睡. 另一房做成書房.
不過兩個小孩長大了, 需要一人一房.
所以打算把書房改成一個小朋友的房間. 然後把不太使用的餐廳空間, 改成開放書房.

不過目前面臨幾個問題:

1. 當初書房與餐廳中間原本有個隔間牆, 但是在當初購買預售屋時候就客變打掉. 後來用木作的方式做個隔間拉門.
但現在需要重新做隔間牆. 就法令上必須找合法的室內裝修業者才能做.

2. 書房原本有一些系統傢俱(非大牌子), 包括書桌以及書架. 目前希望是可以把書桌和書架分拆再利用到其他房間. 但是之前施工的廠商不具有合法的室內裝修業執照. 去搜尋其他的系統傢俱公司. 幾乎也都沒有室內裝修登記.

如果不考量系統傢俱再利用, 或許比較單純, 就去找個願意施作的室內裝修業者.
但是總覺的系統傢俱還蠻耐用的, 丟掉可惜.

不知道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或是有推薦的合法廠商.

謝謝 !







2019-03-08 11:05 發佈
你的意思是要砌磚做隔間嗎?

不用吧?嫌原來的木作太單薄,可以做成衣櫃來隔間,這樣還是原本的系統櫃公司就可以施做了啦!
又省錢又省事。


rosida wrote:
你的意思是要砌磚做...(恕刪)


因為需要重新調整隔間牆的位置, 把畸零空間切給開放書房
會縮小一點小孩房的空間, 讓開放書房大一些.

原本隔間只是木作隔間, 打掉很容易.
至於新的隔間牆, 應該是做輕隔間吧.
看來你未發令所綁住啊
第一個我來釐清這訊息誰給你的?
如果是你自己找的情有可原
如果是建設公司給你的撇咖雜七雜八因素就是不希望你在變了
如果是設計公司給你的就是希望你花錢找他們
那我給你的建議依據裝修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注意"固定"兩個字
所以你自己解讀系統櫃搬來搬去的問題
當然必要時你還是要花點錢處理你的問題
我只能點到這裡再多就違反職業道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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