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預售屋,室內約33坪,建商的客廳已經鋪了拋光石英磚80*80,三間房間有贈送太格防耐磨木地板,但是覺得顏色太深,我個人想要做全室木地板,因為房間的木地板,是在比較後面的階段才會鋪設,現在有兩個方式:一個是建商退錢,到時候可能請設計設計師再將房間跟客廳做同色系鋪設;另一個是建商同意,將房間換成比較淺色的木地板,客廳到時候再另外做木地板,但是客廳的部分,原本的石英磚需要敲掉嗎?還是可以直接鋪木地板,這樣會跟房間有高低差嗎?不知哪種方式比較好?麻煩給我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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