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設計師收了裝潢總額的10%當設計費,那我可以要求他列出所有裝潢的工時及物料的明細嗎?因為我認為他收了我這麼高的設計費,我就不想讓他再灌水裝潢費,所以我想要明細來去比價.請問我可以這樣作嗎?這樣要求(列明細)會太過份嗎?
我的設計師也是跟我收總額10%的設計監管費,但做出來的成本,品質和價格我真的作夢也會笑,想像不到的便宜,(設計師是認識相挺的)所有材料和工班他都原價報給我,甚至有的項目是請來直接估價直接報給我,所有項目他都沒再灌水,所以我一直不敢發開箱文,因為價格真的是太便宜了!
Ken一路發 wrote:當然可以!!你也可...(恕刪) 說道重點!!自己才最賺!!但是也要相對專業度!!不然監工費你還是乖乖附上吧!!設計費是設計費!!監工費是監工費!!工程利潤是工程利潤!!請不要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