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齡大約是3、40年、30坪的二樓公寓
本來大門一進屋子是陽台,陽台和客廳隔著紗門,紗門左右兩邊各有一道牆,右邊寬約50公分;左邊寬約140~150公分(上面可放窗型冷氣)
如果要把這兩道牆打掉,不留陽台想要擴大客廳面積(一進屋子就是客廳),請問對房子結構會有影響嗎?
另外原家裡有四間房間,是用木板隔間,現在改為兩間房間+一小間儲藏室並用紅磚隔間(老媽很堅持要用紅磚),請問這樣是否有載重的問題?
請各位專業人士解答疑惑,謝謝~~
wyuz wrote:
樓主沒說陽台要外推吧...你的應該是那種連棟好幾間的老房檢查你家老房子的主要樑柱有沒大的裂痕以及建築整體外觀是否ok有機會敦親睦鄰一下看樓下一樓隔間用什麼材質若他們也用紅磚牆那你只要不是隔太多紅磚應該都ok至於客廳外推部分這部分建議還是請有經驗的裝潢來看一下畢竟你是打掉整面牆我最近也買了間35年老公寓房也是二樓是一手屋坪數比你小,含前後陽台才24坪左右前屋主說剛買他就全用紅磚隔間了還隔了三房..
樓主說要把進門陽台改成客廳
這就是陽台外推
只要把空曠的陽台裝上窗戶變成室內空間就是陽台外推
違法是一定違法
講直白一點老公寓合法的實在很少
要嚴格講, 鐵窗凸出去這都是不合法的 只是公寓沒人管.
我倒是覺得違不違法問題其次
主要是像這種外牆在地震的時候是有功用的.
雖然很多老公寓都是陽台外推
不過自己要住的房子 安全問題還是注意一下吧
要是我就覺得進門陽台這種老公寓的設計很合理又很方便.
鞋櫃可以放在陽台在換室內拖鞋進門
而且陽台可以放小孩的推車, 球, 腳踏車, 滑板車, 甚至下雨天溼答答的雨衣等等...很方便.
沒有這個陽台
外面的鞋子進門脫還滿髒的
又或者鞋子要全部擺在樓梯間
30坪公寓空間其實很大了
陽台不一定要外推
客廳跟餐廳空間做點系統櫃就可以做很有效的利用.
還有如果擔心紅磚牆太重
現在還有一種石膏磚比較輕而且堅固, 樓主可以參考
wyuz wrote:
樓主沒說陽台要外推...(恕刪)
沒空看法規沒關係,但要會酷狗:
營建署
違章建築的定義及檢舉?
一、定義: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及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即使用之建物。
(一)實質違建:
1、當建築物已達到基地容許興建的建蔽率、容積率與高度時,任何加蓋的建築均屬違建
2、違反土地使用分區容許的使用用途
3、在不得興建建築物的土地上興建
(二)程序違建:建築物的位置、高度、結構與建蔽率,皆不違反當地都市計畫的建築法令規定,且獲得土地使用權,只是因為程序疏失,未請領建照即擅自興工,這類程序違建可依法補辦執照並繳交相關稅款,成為合法的建物。
(三)台灣常見違建類型
1、「頂樓加蓋」:屋頂平台之屋頂突出物如樓梯間公共設施使用部份,凡在頂樓建築面積1 / 8之法定範圍內均屬合法建物,只要超過此範圍即違法。到地政事務所申請一份建物或附屬建物測量成果圖,按圖查對,凡圖上所無之建物,即屬違建。
2、「陽台外推」:陽台為直上方有遮蓋物的平臺,若拆除陽台空間的外牆使室外空間變成室內空間使用,可能為陽台外推。
3、「露台外推」:露台為直上方無任何頂遮蓋物之平臺,若加蓋遮雨棚或牆壁,可能為露台外推
4、「騎樓外推」:騎樓為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在上方有樓層覆蓋者稱為騎樓,在騎樓搭建鐵捲門(也包括水泥磚牆加蓋)即屬違建。
5、「夾層屋」(樓中樓):在天花板與地板之間搭建樓地板,若未申請,在取得執照後又二次施工加蓋樓中樓,即違建。
二、違建的性質
(一)既屬違建就是違法,不論是新違建,或是被列管緩拆的舊違建與既存違建,都有隨時被舉報拆除的風險,其中,被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違建,更是即報即拆的高危險群。
(二)大樓、公寓頂樓平台屬於全體住戶所有,頂樓違建不論新舊,只要是其他住戶不同意讓原使用者繼續使用,即可依民法第767條規定訴請排除侵害,要求拆違建
(三)若頂樓遭使用於出租等營利用途,全體住戶還可以依民法第818條等規定,要求平分共有利益。
(四)因部分縣市政府 將老舊違建列為暫緩拆除之列,以台北市為例,目前的頂樓違建,幾乎是「即報即拆」,但如果是84年以前即存在的老舊違建,則是列入緩拆或免拆,這些建築因而被稱為合法違建或萬年違建。
三、違建人姓名不詳或拆除時違建人故意鎖上大門走避時,可否執行拆除?
(一)違章建築執行拆除的標的物為違法的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違章建築),而不是違建人,即使違建人姓名不詳,如拆除通知完成送達程序,該違章建築仍然可以執行拆除。
(二)拆除人員執行違章建築拆除,遇有違建人故意鎖上大門走避時,可以視情形要求警察機關派員維持秩序,並會同自治人員執行拆除工作。
四、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雖已編定門牌或已繳納房屋稅或經法院查封或拍賣,行政機關仍得予執行拆除。若阻撓拆除工作可依妨礙公務之罪嫌移送法辦。
五、違章建築拆除時,室內的設備(如電氣設備、給排水設備)或物品及拆除後的遺留物,如何處理?
(一)室內敷設各項建築物設備:違建人未遷移則併同拆除。
(二)違章建築室內存放之物品:
1、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自行負責遷移,拆除時還未遷移者,視同廢棄物處理。又該存放物品。
2、如具相當價值,可估價拍賣,以其所得納入公庫或贈與慈善機關。
(三)違章建築拆除後之遺留物:
1、由違章建築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依限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者,視同廢棄物處理。
2、如不依規定清除,由地方環保主管機關代為清除,並向其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收取必要費用。
冷氣孔下方的磚牆 (真的也跟結構承載沒關係) 紗門上方的橫樑 就有
跟結構比較有關係的 稱為剪力牆 或是承重牆 (至於名詞 請自己谷歌)
1.拆了紗門陽台與客廳結合 陽台的女兒牆上的窗戶 就很重要
2.你是要連女兒牆也拆了 變成 全面落地窗?
3.戶外窗框(鋁門框?C型框?)價位差很多 防水 隔音 請注意
此外樓上的網友很熱心 但情理法沒搞懂 紗門拆了 女兒牆加裝觀景窗 或鐵窗 政府會管? 阿哈哈哈哈 (法律面本就要嚴厲 執行面就要看當下是否合理)(搬出一堆法條很熱心 但我覺得太熱心了點 人家吃麵 你在喊燒?)
小結論 你可以拆的 但是 就正確設計角度 其實陽台要留
5.風水 家要有前後陽台
6.家大門進來 有個陽台 鞋子 雨傘 置物櫃 種些花花草草
7.陽光空氣水 像最近這種冷天 有個陽台緩衝 室外冷空氣也不會直接進到客廳來(因為你有紗門+鋁門) 夏天也是熱空氣也會被陽台空間緩衝隔離熱氣
8.陽台就是玄關了 步入後轉換心情 再拉開紗門鋁門 進入客廳
4.裝潢角度拆了它 你是多花錢多個陽台面積罷了 但上面5-8你就損失
日後 建議樓主 提問時 拍照上傳 比較快吧 既然上網提問 盡量清楚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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