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類似這樣子做,因為我們家本來是店面型住家,建商是配送四片落地窗給我們,但因為我們沒有要當店面,所以交屋後把門面改成了大門和窗,因為修改時,落地窗的框早就固定在上面,所以修改門面是必要破壞落地窗框,落地窗還沒裝上去,所以好好的,所以才會有想要東西再利用的原理,畢竟原來的落地窗好像也沒辦法請廠商在做符合的落地窗吧?我也不太懂,所以有點煩惱,那四平落地窗如果沒辦法使用,好像就只能回收了,哭哭
以民眾來說,會覺得就把內扇攤平加柱子鎖一鎖就可以了吧。以廠商角度看,在那邊弄半天算半天不如做新的也沒人這樣做,而且又醜,玻璃不是膠合強化又危險...還有後續保固問題,賺不到什麼錢。總結就是當成垃圾廢料了....順便一提,要把內扇的螺絲壓條或是矽利康玻璃全部清乾淨拿去賣才有一公斤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