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買在新竹的某中古大樓
21年的有24小時警衛
住戶約150戶
最近按照管委會要求的申請流程申請施工通過之後((公告約5天))
就開始請統包先生入場開工
然後因為小妹身體微恙
想等完工入宅前再送禮品給本棟住戶((約18戶))
因為主要是做浴室整修((馬桶皆壞有裂痕~磁磚大量剝落))
還有廚房工程((廚具消失了...))
也跟管委會說明過會有敲打施工聲音
因為樓層較低所以必然回聲較大
然後開工第一天就遇到某住戶來阻止施工((屋主不再現場))
統包就打給我請問如何解決
我也十分納悶...然後據警衛告知住戶上晚班覺得太吵
以和為貴的心態要求下次能不能先說
工人來之後再說要請這位住戶出工人錢
總不能隨便叫人停工...- -
然後第二天出現統包超過時間施工的問題
我趕快打給統包跟警衛詢問
結果是4點50分就停工了~但是花了10分鐘整理環境((打掃電梯~擦電梯鏡子~掃地))
然後避免有紛爭就在社區FB社團貼聲明
表示是無法避免的工程
希望能見諒
又沒多久接到統包電話說有住戶在施工期間闖進門去辱罵工人((三字經))
我馬上反映給警衛...要他去處理
然後第3天因為去看醫生
回程在火車上有住戶抱怨公共空間地板很髒沒掃
馬上驅車去現場
用手一摸~大概像是風吹來的沙子
然後我就上去施工現場~只剩下一個工人
他表示因為師父們有點不爽...但是還有其他工程必須做~先去做其他的
然後我就乖乖地從我那個樓層掃地到公共空間
發現每一層砂都是一樣的...
但是為了堵絕悠悠之口
就好好地把公共空間拖了一次...
恰好樓上住戶要出門...
樓上住戶跟警衛要求我去幫他家打掃跟拖地
警衛很生氣地說"人家又沒經過你家樓層,你憑甚麼叫別人去幫你家掃"((謝謝警衛))
然後就遇到主委~他是希望我趕快施工~因為戶數多人多...((問題不是我不施工阿...))
就跟主委反映有住戶來罵工人之類的事情
主委也表示他無法管,只希望我能盡快施工完畢...並暗示是不是要送禮給每一戶...((150戶= =...))
結果今天下午來施工
就接到統包電話
說有住戶要求只能再9-11點有聲音的施工~11點過後要無聲作業= =((公告是8-5))
統包無奈地嘆了很多口氣.....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問題是我也做不到送禮150戶阿...
最多是全棟
但是有隔壁棟跑來抗議
覺得真的是千金買房萬家買鄰阿...
目前已知對面鄰居很包容...
問題其他鄰居很難搞阿~
頭超痛的...
貓~阿拉布扎 wrote:
按照管委會要求的申請流程申請施工通過之後((公告約5天))
就開始請統包先生入場開工
也就是沒有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的意思。
慎防被找碴的鄰居檢舉。
貓~阿拉布扎 wrote:
開工第一天就遇到某住戶來阻止施工((屋主不再現場))
統包就打給我請問如何解決
貓~阿拉布扎 wrote:
接到統包電話說有住戶在施工期間闖進門去辱罵工人((三字經))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才是屋主,
在你沒有同意的狀況下,
並不是誰心情不好就可以闖到你家來罵人的。
有這種狀況…要請師傅明確請對方退出私人住宅空間,
如果對方還是不退出…請參考非法侵入住宅罪
其次,只要在合法的施工時間內,
這間房子的所有權人,也就是樓主本人,
才是唯一能決定工程是否應該施作的人。
其他人…不論是鄰居還是管委會,
其實都沒有無理要求樓主停工或是以其他方式阻止樓主聘僱的施工人員工作的權利。
(譬如不讓師傅使用電梯、關掉你的頂樓水開關、關掉你電錶的錶後開關、守在你家大門不讓師傅進去…etc.)
如果他硬是要這麼做的話,請參考刑法 強制罪
貓~阿拉布扎 wrote:
據警衛告知住戶上晚班覺得太吵
貓~阿拉布扎 wrote:
有住戶要求只能再9-11點有聲音的施工~11點過後要無聲作業
會從事夜班這樣非正常的作息時間的工作,
本來就是一種選擇,
選擇了用比較容易被人打擾到休息時間的方式,來換取比正常工作時間更高的酬勞。
打擾到從事夜班工作的鄰居的休息,
我們當然感到抱歉、也願意客氣地請他諒解,
但是基本上政府規定可以有施工噪音的營建工程管制時間就是早上七點到下午七點,
(一般現在工地常態,通常是為了配合"大部份"鄰居的作息,修正為08:30~05:30左右)
所以,除了請他諒解之外,
只要在合法的施工噪音值以內,
(合法的噪音值規範,請自行下載上面噪音管制標準法規的第六條所附圖表)
當然不可能配合他壓縮工時。
當然,如果對方要求的時間不是太離譜,
能配合還是建議樓主配合。
RAY有遇過施工時樓上是鋼琴老師,
在家中從事鋼琴家教的。
RAY乾脆請她開出課表時間,
反正她一個星期只有八個小時的課,
RAY就乾脆請師傅那八個小時小聲點,
對工程進度影響不大,
大家也可以相處愉快。
一天只讓人施工二個小時就真的太離譜,
完全不可能照著配合。
貓~阿拉布扎 wrote:
出現統包超過時間施工的問題
我趕快打給統包跟警衛詢問
結果是4點50分就停工了~但是花了10分鐘整理環境((打掃電梯~擦電梯鏡子~掃地))
打掃、整理環境所能傳出的噪音值當然不可能大於39分貝。
不管樓主的社區住在哪一區,
只要你傳出的噪音均值不高於39分貝(是以抗議人家裡測得到的音量為準),
則不管你在什麼時間、做什麼事情,甚至根本就不是打掃而是在施工,
他其實是管不到的。
下次遇到這種糾紛很簡單:
你就交待師傅:只要他確定沒有什麼聲音,
不管他是在掃地或收拾工具甚至只是純粹不想回家坐在工地納涼,
別人都管不著。
有意見的人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打電話去環保署檢舉,
(是的,他不能來你家要求師傅離場,就算是管委會都沒有要求師傅離場的權力)
但檢舉的結果測定下來當然是不會被受理。
如果這樣還是被干擾,
一樣請參考上面的刑法 強制罪。
貓~阿拉布扎 wrote:
主委也表示他無法管,只希望我能盡快施工完畢...並暗示是不是要送禮給每一戶...((150戶= =...))
貓~阿拉布扎 wrote:
統包無奈地嘆了很多口氣.....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問題是我也做不到送禮150戶阿...
最多是全棟
但是有隔壁棟跑來抗議
別妄想了。
RAY還真遇過有業主手筆夠大,
開工前對整個社區所有的住戶送禮的。
(印象中好像是二百多戶的樣子)
而且他還不是新搬入戶,
而是原本就住在社區內,
只是住了幾年之後,
想全戶重新整修、更改隔局而已。
送完禮之後就不會被刁難?
不!
該罵髒話的還是會照樣罵髒話
該抗議的還是照常會抗議
該檢舉的還是照常會檢舉
據RAY二十年的工程經歷來看,
很吊詭的是…
業主有去鄰居處送禮的案子,被抗議、檢舉的機率是沒送禮那些案子的二倍多…
(很奇怪吧?不知道是不是一種人善被人欺的概念…)
所以,現在RAY都是直接建議業主們:把錢省下來買張漂亮的床單、好用的鍋具比較實際。
cinnamon coffee wrote:
政府規定的裝修許可先去弄到手,該做的工程,與統包協調好,快手快腳處理。

法理上先站穩,
就不怕影子斜。
test01237 wrote:
統包太軟弱了

軟弱得誇張,說是無能也不為過。
09:00~11:00才能進行有聲工程,
這麼離譜的要求還需要去問業主怎麼辦?
不要說RAY,
連RAY最智障的那位助理都知道把他當個屁,
回來當個笑話講講就行了…有什麼好問的?
說了這麼多,
其實將心比心…我們的確是吵到了人家的居家作息。
所以,只要鄰居要求得不過份,
盡可能配合一下,
以小小的不便換來日後鄰居的和睦相處還是比較好的。
不過如果對方要求得太離譜,
造成工期延滯太嚴重或是施作成本大幅增加的話,
該硬起來的時候還是沒有必要太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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