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
由於現在大樓是剛交屋的時間
管委會還沒成立
室內要鋪設超耐磨木地板(直鋪),施工大概是一天的時間
交屋中心的人員目前代管,說現在要裝潢要押保證金3萬元(這部分是沒問題的,如果公設有損壞都從裡面扣)
另外要酌收2000元的清潔費(不退的)
家裡目前是沒有要急著入住,有要施作的項目都是家裡自己去外面找廠商施工
所以一開始先鋪設木地板,過一兩個月再裝燈具窗簾等等,慢慢弄就是了...兩年後才會長住在那。
不過都不會做木工、泥作、拆除等重大工程,都是一些簡單的裝修(窗簾、燈具、自己掛一些壁櫃)
另外在"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木地板其實並不算在室內裝修中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除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外之下列行為:
一、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
二、內部牆面裝修。
三、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
四、分間牆變更。
交屋人員說清潔費2000元含蓋往後的一切工程,我怕之後管委會成立後又有另一套標準,要再繳過(因為我不是短時間內全部搞定,是慢慢一個一個用的),目前只要是有要裝潢的不管1天7天或是1個月都是收2000元清潔費。
問題是:木地板算是在裝潢的範圍內嗎?
輕施工收2000清潔費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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