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建之後的問題

各位大大好
最近檢舉附近的違建
市長信箱傳回這樣的訊息
請問是代表什麼意思呢
因為是興建中的違建
但回覆的內容感覺只是被認定為既存違建

謝謝



單位名稱: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回覆日期: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謝您致市長電子郵件表達對市政問題所提出的建議與寶貴意見,對於您重視本市違章建築問題,本府深表敬意與支持,有關查處情形茲就業務職掌向您說明如下:本市違章建築拆除之執行原則,係以公眾利益之迫切為首要考量,除針對正興建中之案件採「即報即拆」方式以遏阻違章漫延外,其他案件依已訂定之「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排拆。有關本市xx區xx路xx巷x號4樓頂增建涉及違章建築一案,經派員現場勘查屬實,本大隊業依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以新北拆認一字第105xxxxxxx號認定通知書辦理並依序排拆。非常感謝您對於居住處所安全之關心,並再次感謝您的上網留言,希望我們的答覆能讓您滿意,敬祝 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認定一組林錦源(02)29544213 分機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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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19: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施工中就是即報即拆屬建管科管理...施工完會換到各區區公所去...然後每年新增違建的數量比拆掉的多...所以就慢慢排隊吧

區公所沒有人力跟經費
有七個數字...表示有破百萬的列管案件....1天拆十件好了....1年也才拆4000件....慢慢排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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