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交代:
1土地A與B都是我的地,都是空地,B地無蓋屋計畫,未來當菜園
2下方公有水利地已經被右方他宅鋪設水泥直接當進出路20年了
3我想在A處蓋房子,臨路退縮後,大概如畫的房子落點大小,為了面寬維持八米,所以東邊會臨界蓋滿,緊貼水利地
4幾塊水利地都是沒使用的雜地,廢棄不用,附近無田做,從來都沒當灌溉用
我想請教:
一:邊牆合法開窗問題,東邊蓋滿臨界,過去是五米深度水利地,水利地再過去的土地B也是我的,這樣我可否在東邊牆壁合法開窗,不受退一米半的建築規定
二:我是否可以有機會跟政府夠買A與B兩地中間那塊水利地
三:下面水利地,他宅已經鋪設水泥當自己用路20年,但那是公有水利地,是否可以申請判斷為道路
以上請教大家,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