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BB已經出生了,房子是一片廢墟。目前只能租住在外。房子遲遲無法居住,還惹上一身官司。
去找了律師又很貴。可是不起訴又實在很生氣,像這種情況有人遇到嗎?
其實蠻懷疑他(裝潢工)懂得一些,可能會被告的刑事案件,他懂得怎麼去規避,變成他好像無罪只是一般的糾紛。而且連收款賬戶都不是他本人。
網路上看了下,這種案件最後被騙的都是敗訴,求償無門。請知道台灣沒有公正、公平的裝潢法,導致很多屋主受害也得不到賠償,反而給了一筆錢,房子卻遲遲無法居住,還惹上一身官司。我真的搞不懂,法官為什麼會認為有做工程就該付錢,也不問品質
如何?品質再爛也沒關係?難道業主不該受法律保護嗎?法律為什麼是一面倒呢?法院根本是認定承攬人是弱勢的一方,這樣業主不管怎樣都有錯,都會判業主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每年裝潢詐騙案到底有多少件?數字估計不會比電話詐騙少。如果以民事訴訟起訴,.包括開庭和判決下來所需時間多久,賠償費用如何計算?房子還要繼續保留等法院取證嗎?有人有成功的案例嗎?
請知道的人解說一下...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