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水電瓦斯管線更新已經近八成完工,除了剩下設備安裝和一些缺失改善外,
浴室冷熱水出口太低70cm和淋浴花灑水龍頭規格不合,需要打掉磁磚重新配管調高為90~100cm。
統包找來配合的水電新竹吳先生之前態度還算好,
雖然有過特地請假約好但臨時遲到2~3個小時,但至少還接電話也有道歉,
4/15和4/16晚上都再次和吳先生確認好4/17下午到家裡處理冷熱水出水口及剩下缺失改善事宜,
結果4/17請好假過去後,整個下午放業主鴿子,事前事後都沒有任何電話通知,打去也不接電話,
一開始打去還有長響或者是通話中,後來直接響一聲進語音信箱,疑似被封鎖到今天都未被解除,
找統包反應,統包說他打去對方有接過,說很忙等下回電就沒下文了,
我知道對方有接其他廠辦類的案子很忙碌,金額也不是我們這種一般裝修的小案子可以比較,
但是打通電話講個抱歉臨時有事不能來的時間都沒有真的很扯,
現在完全無法得知剩餘水電部分對方的打算和行程為何。
未完工部分無法入住而且拖延到其餘工班進場,且導致在外租屋成本增加,
目前水電款項尚未付款,合約只有寫完工時間,沒有特別註明罰則,
待安裝項目當初在合約中註明是協助免費安裝,
請問有人有類似經驗要求相關的扣款求償嗎?
我目前的想法是
1. 和統包要求如果沒有如期完工,要求對方款項須扣除多餘產生的租屋費用。
2. 找別的水電來估價剩餘工程項目金額,如果對方再繼續失聯,
直接找第三方施作,並要求對方款項扣除第三方施作報價。
以上想法不知是否可行?
實在很不想等對方N天後想到我們時才忽然來作然後還要付原款項10幾萬,
感謝各位,如有錯板請再協助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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