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與腦婆在家觀賞小勞勃道尼的『大法官』在法院開庭、沉思...的那幾幕!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不管在香港、美國、英國...甚至台灣的立法院!!佔9成以上看到的都是英式風格的法庭!!(一系列木紋色)為什麼沒有所謂的『美式』法庭、中式法庭呢?還是說小弟我的眼光不夠遠(去法院的次數不夠??咦)難道...法律...這個詞是『英國倫』發明的?還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