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用光了出社會工作12年所存的積蓄,代款買了17年的舊屋,以為已經不用再因為房子的事傷腦筋了,沒想到這才是開始......因為房子有17年了,屋況是不錯,但是它有一個很大的露台,超大!我量過大概有12坪比我以前租的房子還大,因為露台前屋主是有作採光罩了,但是我不想浪費這麼大的空間,畢竟露台也是花錢買的,想要把它挪用一些空間,當成室內空間使用,請問要如何預防漏水、西曬過熱的問題?我自己是有想過採光罩上面加上3合一浪板,但是又怕浪板跟外牆間的縫隙會漏水!
YAPI 大大:謝謝你的提醒^^這一點我有跟管委會打過招呼 他們說沒有意見!!而且我有看四周大樓 沒有一間沒有作的只是大家都很小心 也是用採光罩或是3合1浪板封起來然後用窗簾遮起來根本看不倒裡面 我又不好意思直接到別人家說 可以參觀你們家的違建嗎??應該會被拖起出打吧
kuky0821 wrote:請問要如何預防漏水、西曬過熱的問題?...(恕刪) 民國84年以前即存在的老舊違建,是列入緩拆或免拆此屋屋齡17年,推算應該是85~86年完工的這採光罩+窗已經屬於違建了...而且不在緩拆的時效範圍內管委會沒說話不代表不會被檢舉違建現在違建即報及拆如果你將牆外推,萬一將來違建被舉報時,可能連採光罩也得一並拆掉復原這部分風險您也要考慮一下嚴格來說露台屬於附屬建物,是不列入權狀內而且露台是不計入銷售坪數以法律上來說,他不算是你花錢買的只能算是你買這房子的附屬品和公設的意思一樣...回到您問的問題以目前屋況來說這個露台本身就有緩衝的作用你在這裡放置植栽,或是用其他方式來遮陽反而能有效改善西曬一旦外推,西曬問題會比現在更複雜基於上述種種理由,我會建議你維持現狀會對你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