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舊屋翻修,請有相關經驗的大大指教!

最近用光了出社會工作12年所存的積蓄,代款買了17年的舊屋,以為已經不用再因為房子的事傷腦筋了,沒想到這才是開始......
因為房子有17年了,屋況是不錯,但是它有一個很大的露台,超大!我量過大概有12坪
17年舊屋翻修,請有相關經驗的大大指教!
比我以前租的房子還大,因為露台前屋主是有作採光罩了,但是我不想浪費這麼大的空間,畢竟露台也是花錢買的,想要把它挪用一些空間,當成室內空間使用,請問要如何預防漏水、西曬過熱的問題?
我自己是有想過採光罩上面加上3合一浪板,但是又怕浪板跟外牆間的縫隙會漏水!
2014-08-15 16:50 發佈
有些大樓露台算是公共空間(公設)不能移作它用需確認清楚再來進行施工.
YAPI 大大:


謝謝你的提醒^^
這一點我有跟管委會打過招呼 他們說沒有意見!!
而且我有看四周大樓 沒有一間沒有作的
只是大家都很小心 也是用採光罩或是3合1浪板封起來然後用窗簾遮起來
根本看不倒裡面 我又不好意思直接到別人家說 可以參觀你們家的違建嗎??
應該會被拖起出打吧
kuky0821 wrote:
請問要如何預防漏水、西曬過熱的問題?...(恕刪)


民國84年以前即存在的老舊違建,是列入緩拆或免拆
此屋屋齡17年,
推算應該是85~86年完工的
這採光罩+窗已經屬於違建了...
而且不在緩拆的時效範圍內

管委會沒說話不代表不會被檢舉違建
現在違建即報及拆
如果你將牆外推,
萬一將來違建被舉報時,
可能連採光罩也得一並拆掉復原
這部分風險您也要考慮一下

嚴格來說
露台屬於附屬建物,是不列入權狀內
而且露台是不計入銷售坪數
以法律上來說,他不算是你花錢買的
只能算是你買這房子的附屬品
和公設的意思一樣...

回到您問的問題
以目前屋況來說
這個露台本身就有緩衝的作用
你在這裡放置植栽,或是用其他方式來遮陽
反而能有效改善西曬
一旦外推,西曬問題會比現在更複雜

基於上述種種理由,我會建議你維持現狀會對你比較好

Kay Ho wrote:
民國84年以前即存在...(恕刪)


kay 大:

你的建議我知道了
怕說不作還好 如果真的施作的話 可能連現有的採光罩都不保了
好棒的溫室!

會漏水嗎?如果不會的話,可以拿來種花、種菜,要不椅子搬個幾張過來,就可以當客廳招呼朋友,放張餐桌當餐廳都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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