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些說明並非是如設計施工公司所說,實際上部份是施工及原圖面的落差。因為在施工期間,業主天天前往工地查看,常常看到一整天天氣甚佳,但卻無施工,縱然是下雨,亦可施作室內工程,為何一定要把戶外工程直接去除?而且不少工程是可以同時進行,或是該公司施工的期間也太久?這個表是該公司後補的,似乎只是想把拖延的工期填完數字,然後表達他的施工期間是合理的。
kevinYing wrote:你好: 有些說明...(恕刪) 除非你有派監工每天確實填寫監工日誌(含記錄天氣),然後施工項目給不同工項的工頭簽名認可,且當天工人施工的工項都有按日期拍照存證才能反制施工單位.戶外工程因下雨(施工單位提供氣象局氣象資料,這是確實憑據)而不計工期是法規所認可的,無解(因為你口說無憑).
假設業主天天到工地巡視...您應該當下就要提出您的顧慮...而不是全部施做完才要秋後算帳...況且目前您也沒有完整的監工日誌...所以您的立場會很不穩...kevinYing wrote:你好: 有些說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