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拖延完成的工期計算是否合理?

請問設計裝修公司原本應該在8月19日完工

但是拖到11月1日才完工,下圖是他們對於延遲工期的說明,請問是否合理?

我應該怎麼跟他們協商?有些工程是不是可以同時進行?

謝謝各位的指教。

請問拖延完成的工期計算是否合理?
2014-07-08 21:07 發佈

kevinYing wrote:
請問設計裝修公司原本...(恕刪)


修改.變更.是不是你提出的?

是的話…

拖一年.都合理.
還有施作好又拆掉的...
加上討論的時間...

你想協商甚麼???
http://www.facebook.com/canaaninterdesign
你好:

有些說明並非是如設計施工公司所說,

實際上部份是施工及原圖面的落差。

因為在施工期間,業主天天前往工地查看,常常看到一整天天氣甚佳,但卻無施工,

縱然是下雨,亦可施作室內工程,為何一定要把戶外工程直接去除?

而且不少工程是可以同時進行,或是該公司施工的期間也太久?

這個表是該公司後補的,似乎只是想把拖延的工期填完數字,

然後表達他的施工期間是合理的。

kevinYing wrote:
你好: 有些說明...(恕刪)


除非你有派監工每天確實填寫監工日誌(含記錄天氣),然後施工項目給不同工項的工頭簽名認可,且當天工人施工的工項都有按日期拍照存證才能反制施工單位.
戶外工程因下雨(施工單位提供氣象局氣象資料,這是確實憑據)而不計工期是法規所認可的,無解(因為你口說無憑).
假設業主天天到工地巡視...
您應該當下就要提出您的顧慮...
而不是全部施做完才要秋後算帳...

況且目前您也沒有完整的監工日誌...
所以您的立場會很不穩...

kevinYing wrote:
你好: 有些說明...(恕刪)
http://www.facebook.com/canaaninter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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