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未完成,但設計師要求我們付尾款??又稱尋求法律途徑??該怎麼做保護自己

我們在年前買了中古屋,
找到一間裝潢公司,
在今年農曆前預計完工,
但因為有很多地方不符合當初合約,
又陸續做修改,
至今還有很多瑕疵的地方。

工程款共分四期,
前三期我們都準時繳清,
但最後尾款至今還沒給,
因為至今還有很多瑕疵的地方。

今天設計師要求我們付尾款,
又稱要尋求法律途徑,
我們應該如何要求設計師履行合約,
並我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2014-03-27 22:56 發佈

情形應該相反吧,若契約上有明定完工時間吧,難道上面沒有違約罰則?

設計師沒有在約定的時間裡完成裝潢應該是他要賠你錢吧!!

當然上面般都會註明,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影響梭工時間,就不算違約...

你必需備妥工期為什麼會延宕的原因,證據準備充足就不用理他,他不來完成裝潢,應該是循法律途徑告他吧!!

再來是把工程未完成的部份拍照存證,當然未完成的部份要跟當初的設計圖對的上,這些都準備好了,根本不怕他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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