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簡訊叫我自己請廠商來做,做完看多少要給我一直要不到錢我就投訴到高雄市消保官,沒想到三商美福跟大其公司反而說是我擅自雇工做的,跟他們都沒關係!而且保固也說已經11個月了不做了(合約保固寫1年)!三商美福跟大其空間聯手告我妨礙名譽,判決結果如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0&t=3825893&last=49259728
花了一點時間全看完了,很明顯雙方都有問題!!大其傳簡訊有說「燈管」的部份可自行請廠商更換,但大大你確連燈座都換掉,且沒事先跟大其知會,大其當然不會支付這筆費用。雖然這很有可能是燈座問題,但我覺得這個還是請大其全程來換,並且承諾在保固(燈管也是壽命保證的),如果都是在壽命內壞掉,那就有可能是燈座或其它問題所產生。
大其當天來自己是連燈座一起都拆走,當然連燈座都要賠阿!木地板協商說賠錢給我就好,雙方都答應了,判決書第五頁第11行上有寫在消保官面前三方達成協議說要照3/29當天的協議下去做,之後又不認賬!PS三商美福當天也有去開消保會判決書第五頁,剛好也有寫出來三商美福跟大其空間做了什麼裝潢還愛告人3/29協議的內容檢察官偵訊筆錄上也寫大其自己都說燈座燈管全壞了,全部都拆下來給資源回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