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另請師傅修繕原設計師無法修復的工程,應該注意什麼事情?

版上各位經驗豐富的網友們大家好,

今年因為一切因素,舊屋整修的時間很趕,當時無法很充分的做功課,故委託認識的設計師進行舊屋整修,因設計與裝修都交給該設計師處理,所以設計師當初只收我們3%的監工費。原本以為一切應該都可順利完成,沒想到已入住4個月,問題還是沒有處理好。

家裡工程約3.4月動工,預定6月底完成,但因為中間時常下雨,我們也答應可在7月中完工即可。
一直到7月底,才緊急完工,沒想到問題還是很多,有許多地方工程做的很粗糙,
牆壁刷了2-3次都不是平整,系統櫃抽屜不平等類似狀況頻繁。
要求設計師與工班改善,卻被說標準太高,
最後甚至於馬桶用不到3個月,樓下廁所天花板就開始漏水,修了幾次也修不好,
頂樓的漏水須到隔壁鄰居陽台修繕,也因為工班隨意亂弄(拿手套塞住落水處,彈泥亂塗),
導致我們與鄰居關係失和。

老屋一些地方在施工時就知道有水氣受潮,但是卻直接油漆粉刷,
現在牆壁多處浮出圓圓的氣泡,戳破還長黴菌(好像就是壁癌),設計師當初也只是請工人用防水漆處理過2次,狀況依舊,最後卻擺出他無法處理的態度,置之不理。

由於狀況頻繁,但設計師一直無法處理,我們也難以再信任他來處理無法處理的漏水與壁癌問題,
設計師後來同意我們自行找工人,費用從剩餘的尾款扣除,要求我們扣除後付清尾款。
找他人施工之處便不在原本的保固範圍內。
其他師傅來估價,還發現浴室磁磚施工不是用純水泥鋪的,而是參了沙來混和。師父說這樣隨著沖洗後,水還是會滲到地下。害的我們也不敢沖水清洗地板,只能用拖把來清潔。

由於非相關行業,對相關法規也不太了解,且當初有些工程部分並未照合約出進行,
等於是還沒有好好驗收,我們便因為時間壓力我們也搬進去住了。

現在要委託他人來處理漏水和壁癌問題,然後要將費用扣除支付尾款給不負責任的設計師,
不曉得是否需要擬相關切結書以將責任歸屬分清楚。
我與設計師詢問,它們指向我們催繳尾款,也沒有要擬切結書或任何聲明,表示保固已寫在原合約書。
請他人施工是業主自己的事情。

雖然是自己因為時間壓力,沒能好好做功課,但難道設計師都不需要負後續的責任嗎?
他無法處理的問題,變成我們要自己找師傅,自己監工,然後保固跟他無關。
中間反映問題也常選擇性回答或置之不理,選擇性修復...
想詢問各位經驗豐富的前輩們,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處理較好?
我們是否可要求他退回剩餘尾款3%,以補償完工後,業主生活上不方便和精神上的耗損。
是否該擬切結書來分明雙方責任與義務。或者有其他應該要注意的事項?

再拜託前輩們能提供一些方向了! 萬分感謝!!

2013-12-09 14:42 發佈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