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傅在建造過程中,把門框撞凹了,漆面也刮傷好幾道傷痕…有損近十萬的藝術門質感,想請教該如何談賠償呢?有無相關行規可參考?(已經有跟對方反應過,但很不負責的一直說「施工難免」只想拿漆筆來補而已!)新家是爸媽買地後,找人承包建蓋的,承包的性質是個體戶出來接,在另發包給其他方面的師傅,所以契約也只是去書局買的制式的內容,沒有條列相關的處理。請幫忙,感謝。
謙哥哥 wrote:如果還沒驗收,門的部...(恕刪) 謝謝回覆,我們還沒驗收。不好意思沒說清楚,漆面是指門框的漆,不是牆面的漆。門框的部分直接換新的話…應該會動到水泥牆、磁磚才能夠拆換,我想…不太可能。
要求換新,在法律基礎上您絕對站得住腳,不過,對方如果不肯或耍賴,上法院對您來說不見得是"划算"的!!在下給您的建議是,先讓自己不要處於劣勢,以換新當籌碼來談賠償,這過程一定會"喊價",至於要如何賠償,最終可能是"盡量修復"及"扣款"~再提醒您,若採修復方式處理,要相當注意"是否與原功能,堅固性"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