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唉 ! 整個庭院被徵收 , 還得自己復原 ; 為了重劃還跟縣政府槓上 , 還收到強制拆除的公文 , 真是氣死了 ..

回歸正題 , 由於來往車輛都開很快 , 且又位在十字路口 , 考慮再三 , 還是得把圍牆蓋起來 !
但是因為之前房屋的設計 , 已比路面提高 50 cm , 所以得在 160 cm 的空間內 , 把階梯與大門做進來!
且原本的大門還算蠻 ok ( 157x127) , 便想直接修改成拉門方式 , 再回收使用.
想了許多方案 , 都覺得不太理想 , 不知各位大大有沒其它建議可提供參考!
重點 :
房子的大門高於路面 50 cm
僅有 160cm 的空間可設計
需三階梯較符合人體步伐
回收使用原來的大門 (157x127)
設計規劃樣本

原本的大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