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掉客廳與廚房牆面1/2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客官,最近小弟買了一間17年10F的大樓,總樓高26層,
交屋後想要將客廳與廚房的牆面打掉(大約打掉150公分,總牆面250公分,厚度大約15公分),
打掉後改成半開放式廚房,但是詢問過管委會他們說不建議打牆,
可是我打的是屋內的牆且也沒有整面打掉,這樣也不行嗎?
請問有其他方式請專業的人來鑑定,,並且說服管委會嗎?
2012-12-12 10:39 發佈
基本上只要打掉的, 不是結構牆(和別戶相鄰 or 對外牆).
應是沒有關係的.

那個和管委會沒關係 (他們會不會管太多了....)
一般都不用告訴管委會吧 !!(更何況你又不是全打....)

mdl-862 wrote: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客官...(恕刪)


請你的設計師去申請

裝修許可證明

如果你沒有請設計師

就找建築師去辦(可上網看一下公會的標準收費)

要花錢和時間

如此

左鄰右舍.樓上樓下奈你莫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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