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蓋房子的時候
是要先找設計師然後再找建築商呢?
還是找建築商跟他們說我的需求就好呢?
問題有點笨
不過還是請知道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我現在住的地方算是合法的農社吧
左右也都有其他鄰居的房子
算是30多年的老透天厝
因為一直找不到適合的地
所以打算把後面大概20多年前加蓋的算是一樓平房打掉重蓋
不過左右也是有和鄰居的共用壁
因為是第一次要蓋房子
所以搞不清到底要怎麼開始
tsaihonj wrote:
謝謝您的回復我現在住...(恕刪)
小弟覺得這樣的狀況還是別打掉吧,共用牆面的話,拉皮或翻新就好。
一、你打掉全部從蓋的意義真的不大。
同樣的地配上新的法規,你家肯定會變小,主結構的成本肯定會變高。
二、你家底下的地基怎麼打的你應該不清楚吧?出了亂子,你要連旁邊的一起重建嗎?

三、你家從新蓋在舊房子的中間,要蓋的怎麼漂亮應該也是有限。拉拉皮就很迷人了。
四、只要你不是在台北市現在大部分的縣市都不會管裝修等級的修繕,可以省很多事。
小弟不太清楚你要從新蓋的用意是什麼,是要看起來新一點?還是?
如果只是把後面加蓋的違建拆掉從新蓋,那就簡單了,反正也不用建築師跟結構技師的簽名。
你愛怎麼蓋就怎麼蓋,褟了或者被檢舉就鼻子摸一摸自己拆掉吧。
這樣上面的那些流程就不用管了,你只要找個室內設計師包給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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