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項大約是185萬左右(已談定但尚未簽約) , 我想在合約中增加 "保固" 及 "逾期責任" 的部分.
甲方:業主
乙方:承包商
1.保固部分:
本工程經甲方驗收完成日起,期間所有經辦工程,除人為不當使用、地
震、颱風人力不能防制之災害以外,如有毀損倒塌及傾斜、漏水等情事
,乙方應即自備工料照原式樣負責修復,並檢具保固切結書乙份,結構
體部分乙方負責保固五年。本工程除結構體外其餘各項目工程乙方負責
保固五年;甲方於交付尾款時乙方應開立保固切結書暨新台幣壹佰萬元
整之保固本票交付甲方,此本票期限為五年,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歸還。
現在電器產品也都有1-2年的保固, 汽車也都有4年或12萬公里保固
請問 花了快200萬裝修房子,要求這樣的保固(五年及100萬切結本票)
條件會太嚴苛嗎? 一般大多保固多久? 保固切結本票金額一般行情是多少?
2.逾期罰款部分:
由於乙方之責任未能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工,每逾期一日應扣總工程
款千分之三賠償給甲方直至工程完成。此項懲罰性違約金得於工程款扣
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連帶保證人追索之,乙方連帶保證人不得異議。
如因第十二條造成之原因,致使工程停頓或無法進行,則乙方不負延遲
之責。
PS: 第四條是定義 施工期限(開工日及完工日)
第十二條是定義 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
或甲方要求之工程變更之延誤。
因為家人還住在房子面,很怕動工後就慢慢拖,工期拖越久 生活越不方便.
家人不急也不趕 但也不喜歡拖拖拉拉的
結論: 我想要有基本的保障,但又不想讓人覺得我很龜毛或不懂外面的規矩
煩請有經驗的朋友 提供一下看法吧 , 感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