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透天厝翻新 ~ 合約簽訂及保固 問題


工程款項大約是185萬左右(已談定但尚未簽約) , 我想在合約中增加 "保固" 及 "逾期責任" 的部分.

甲方:業主
乙方:承包商

1.保固部分:
本工程經甲方驗收完成日起,期間所有經辦工程,除人為不當使用、地
震、颱風人力不能防制之災害以外,如有毀損倒塌及傾斜、漏水等情事
,乙方應即自備工料照原式樣負責修復,並檢具保固切結書乙份,結構
體部分乙方負責保固五年。本工程除結構體外其餘各項目工程乙方負責
保固五年;甲方於交付尾款時乙方應開立保固切結書暨新台幣壹佰萬元
整之保固本票交付甲方,此本票期限為五年,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歸還。

現在電器產品也都有1-2年的保固, 汽車也都有4年或12萬公里保固
請問 花了快200萬裝修房子,要求這樣的保固(五年及100萬切結本票)
條件會太嚴苛嗎? 一般大多保固多久? 保固切結本票金額一般行情是多少?


2.逾期罰款部分:
由於乙方之責任未能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工,每逾期一日應扣總工程
款千分之三賠償給甲方直至工程完成。此項懲罰性違約金得於工程款扣
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連帶保證人追索之,乙方連帶保證人不得異議。

如因第十二條造成之原因,致使工程停頓或無法進行,則乙方不負延遲
之責。
PS: 第四條是定義 施工期限(開工日及完工日)
第十二條是定義 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
或甲方要求之工程變更之延誤。


因為家人還住在房子面,很怕動工後就慢慢拖,工期拖越久 生活越不方便.
家人不急也不趕 但也不喜歡拖拖拉拉的


結論: 我想要有基本的保障,但又不想讓人覺得我很龜毛或不懂外面的規矩
煩請有經驗的朋友 提供一下看法吧 , 感謝各位...

2012-05-17 10:30 發佈
除非你所有都換新,不然沒人要幫你保固,漏水很可能管線老舊,如果沒換新,也不干他的事。建議再花一些錢找人監工。很多問題都不會是單一因素造成。
1.保固部分: 要求這樣的保固(五年及100萬切結本票)
2.逾期罰款部分:每逾期一日應扣總工程款千分之三賠償給甲方直至工程完成。
...如有不足得向乙方連帶保證人追索之


就算買1850萬的透天預售屋, 建商應該也沒有這麼優惠的條款.


FJ>
要求的保固範圍 我只要求有增建施工的部分
未施工樓層或設施的部分 是不能算在承包商頭上的
漏水的問題造成的原因 的確很多...我也有聽承包商舉很多造成漏水的例子
...也謝謝你的建議

dragon1207>
你覺得應該怎樣才合理 或是 符合外面的保固規矩?


其實我只是想知道 像這種小型的增建工程 ,一般保固條件是如何?
還是 現在的人都對建商很好 都不太會要求保固? 即使逾期 工程延宕也都無所謂


有些問題在驗收當下並不會浮現 有時須要過一段時間才會發現
例如 :漏水否 有可能要下雨天才會發現
如果沒保固的話 要是驗收後發現有問題 承包商又不理 不就只能自認倒楣了嗎?
這只是不得已的預防手段 因為我真的不希望用到啦...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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