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要結婚了,打算裝潢新房,是找專業設計師承包,而設計費、監工費另加的工程。
全室做間接照明,但因為長輩的堅持所以大部分地方不做天花板,維持高天花,
設計師也來家中丈量,談定工程總價及施作細目後簽約,已付簽約金。
因為預算吃緊,所以再三確認除了某些已知項目外,不會另外加價。
現在設計師說他與水電師傅商量的結果是不做天花板沒辦法增設迴路,
也就是說,不做天花板就沒有間接照明,
要做天花板要多加三萬多,再加上冷氣移機、移管線的費用兩萬...
請問這樣的追加是合理的嗎?
契約是說如果建物原有管道或其他設置為原設計不能配合,需變更設計者,
應經業主同意變更設計。
所以我可以不同意追加施作天花板,他還是得依約做間接照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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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這些他當初應該是評估過了,才會設計高天花+間接照明,
才會跟我保證沒有其他未考慮的加價情形...對設計師突然很沒有信心...
wonderfulife wrote:
若您是在簽訂工程約前...(恕刪)
我的要求在簽約後都沒有改變,高天花板和間接照明,我不是在簽約後才要求做間照的。
「不做天花板」指的不是天花板都不動,而是維持高天花板,不包起來,旁邊仍有間照,
因為我們不是專業人士,所以溝通過程中都有再三確認想要的東西。
我的估價單中有以下兩項「全室天花板(面封矽酸鈣板)」「天花板ICI水泥漆粉刷工程」
不知道這是不是您說的「間照天花板的費用」?
我現在的疑惑是設計師本來說可以不包天花板,也可以施作間照,
但現在因為要做間照的迴路而要追加施作天花板,
這個是設計師在簽約前所無法預知,我應該同意追加工程款的事嗎?(這個真的是問句不是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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