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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裝潢節目4次 要花600萬

在一個彭姓設計師積欠員工薪資 疑似跑路後
現在又被爆出連知名節目製作人也受害,
原來之前這名設計師和製作人簽4次合約,預計花600多萬買時段上節目....

那這些客戶知道後 應該也蠻嘔的
花200萬裝潢出100萬的質感
或是做到200萬的內容 要花到300萬...

2012-02-02 10: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潢節目 600萬

asuwish wrote:
在一個彭姓設計師積欠...(恕刪)


然怪大家都想進軍媒體
asuwish wrote:
原來之前這名設計師和製作人簽4次合約,預計花600多萬買時段上節目....


置入性行銷的標準模式

很多電視上的老師、大師、達人、美食介紹店家.....都是這樣花錢買節目的

否則一般節目1~2千元的藝人通告費,哪位大師達人願意浪費時間上節目?

有上過電視的,身分就是不一樣(商品刊登廣告也算),這是人性~

有一位鄰居是某知名節目的製作團隊,所以這只是正常的娛樂圈生態循環而已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現在不是流行上電視打廣告
怎麼不見國稅局去查呢 賺那麼多 昨天還看到鶯歌滷味攤 說一天最多可以賣上千隻鴨頭
我們上班族兩萬元都要繳稅了 為什麼這些生意這麼好的攤販居然不用繳稅 時代不同了
誰把攤販搞成要繳稅 我們就投票給誰 這樣候選人要買單嗎
小強二號 wrote:
為什麼這些生意這麼好的攤販居然不用繳稅

誰把攤販搞成要繳稅 我們就投票給誰 這樣候選人要買單嗎


現行法規的規定,攤販本來就必須要繳稅
但是執行的問題在於
開店是在定點而且要申請執照,所以容易查核
擺攤的根本不在定點,說走就走,你連老闆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怎麼查營業額課稅?

如果你是國稅局的人員
對於一個「不知道老闆是誰,你又沒有權力叫老闆拿出身分證查核身分」
而且「擺攤可能不定時不定點」
這樣的對象,你要怎麼查核營業額課稅?

所以國稅局優先查稅的通常是「店」而不是「攤」

話說我表哥賣鹹酥雞,以前擺鹹酥雞「攤」,擺了快10年都沒事,
前2年在同地點附近租店面改成開鹹酥雞「店」(沒什麼裝潢,只是為了遮風擋雨)
開幕沒兩週國稅局就上門了,要求補辦執照繳稅(暫時是免用統一發票,繳定額稅)
~自找的~被親戚們笑很久~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asuwish wrote:
在一個彭姓設計師積欠...(恕刪)

雖然簽4次,花600w,但應該不會只上4次節目,應該是20W左右上一次
設計師角度-------大師不屑上,小咖的上不起
客戶角度---------好漂亮哦,他上電視一定很有名
路過設計師立場---再怎麼樣也不推薦找上電視的,幹嘛幫他share廣告費跟突然上揚的設計費
asuwish wrote:
在一個彭姓設計師積欠...(恕刪)

還是01免費的最好
裝潢類的節目確實一集成本約在20萬左右

但單一時段的節目 通常也會切成1家~3家

而賣給友台的價格是X2或X3

所以就製作公司的角度來說 利潤約在2倍~5倍

但也因為某些檯面下的事情需要打通

所以利潤就又減少了些 座落在約3倍

衍生出去的 收&支 不在此範例以內

得看那製作公司有沒有腦

alger0314 wrote:
雖然簽4次,花600...(恕刪)
所以不要太相信裝潢的節目...........

當凱子比較多

小強二號 wrote:
現在不是流行上電視打廣告
怎麼不見國稅局去查呢 賺那麼多 昨天還看到鶯歌滷味攤 說一天最多可以賣上千隻鴨頭
我們上班族兩萬元都要繳稅了 為什麼這些生意這麼好的攤販居然不用繳稅 時代不同了
誰把攤販搞成要繳稅 我們就投票給誰 這樣候選人要買單嗎


說的太好了,管你們擺"攤"還是擺"店",有賺錢就應該納稅
你們養家活口,我們不是嗎,你們有壓力,其他人沒有嗎
只要被開罰單還是追稅,就一副可憐樣,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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