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彭姓設計師積欠員工薪資 疑似跑路後
現在又被爆出連知名節目製作人也受害,
原來之前這名設計師和製作人簽4次合約,預計花600多萬買時段上節目....
那這些客戶知道後 應該也蠻嘔的
花200萬裝潢出100萬的質感
或是做到200萬的內容 要花到300萬...
怎麼不見國稅局去查呢 賺那麼多 昨天還看到鶯歌滷味攤 說一天最多可以賣上千隻鴨頭
我們上班族兩萬元都要繳稅了 為什麼這些生意這麼好的攤販居然不用繳稅 時代不同了
誰把攤販搞成要繳稅 我們就投票給誰 這樣候選人要買單嗎
小強二號 wrote:
為什麼這些生意這麼好的攤販居然不用繳稅
誰把攤販搞成要繳稅 我們就投票給誰 這樣候選人要買單嗎
現行法規的規定,攤販本來就必須要繳稅
但是執行的問題在於
開店是在定點而且要申請執照,所以容易查核
擺攤的根本不在定點,說走就走,你連老闆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怎麼查營業額課稅?
如果你是國稅局的人員
對於一個「不知道老闆是誰,你又沒有權力叫老闆拿出身分證查核身分」
而且「擺攤可能不定時不定點」
這樣的對象,你要怎麼查核營業額課稅?
所以國稅局優先查稅的通常是「店」而不是「攤」
話說我表哥賣鹹酥雞,以前擺鹹酥雞「攤」,擺了快10年都沒事,
前2年在同地點附近租店面改成開鹹酥雞「店」(沒什麼裝潢,只是為了遮風擋雨)
開幕沒兩週國稅局就上門了,要求補辦執照繳稅(暫時是免用統一發票,繳定額稅)
~自找的~被親戚們笑很久~
我不收PM、我不看PM、有事不要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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