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這邊發言,還請各位大大多多幫忙,
去年年初和老婆在內湖下定了人生第一間房子,是預售屋,當初代銷說11年7月可以交屋,
現在幾月了大家也都知道,代銷公司說的話聽聽就好了,
本想說可以趕在年前交屋裝修完成,在新家過年,沒想到建商進度落後,到現在12月初了使用執照還沒拿到,
所以也還不能辦交屋,設計師是自己朋友,大致上的裝潢也已經底定,所以就詢問建商是否可以先行裝修,
我那家的進度就剩下廚房流理台及廁所洗手盆還有乾濕分離的門和後陽台的曬衣架還沒裝,也不用二次施工,
昨天我去看看新家進度順便跟工地主任聊聊,他說他跟公司回報過了,可以接受我們先入場裝修,
要我找設計師跟工班來跟他稍微TALK TALK,裝修前先小驗收,裝修完在驗收交屋對保之類的流程,
問題來了,
這個小驗收我該注意些什麼事情?建商會不會有什麼隱規則,
如小驗收沒驗出來的瑕疵之後就不能要求之類的
因為最近在跟銀行談貸款的事情,有些銀行需要等到使用執照下來才能評估房價,在使用執照沒下來時
進場裝修是很危險的事情嗎?還是有其他該注意的事情,還煩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給我提點提點。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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