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版大!
最近我們發生一件完全措手不及的事情
大綱如下:
去年8月我們與一設計師簽訂裝潢合約,原約定2個月完工,逾期每日賠償千分之2
但此工程期間,設計師不斷推拖/拖延,大約到了今年5、6月才大致完工,
整整延遲了8個多月
不但如此,在工程期間,設計師多次變更了設計,其中有部分是與我們確認後進行
但期間,他皆表示,此為在工程合約內之變更,也有部分是他再免費多加給我們的
然而,今年完工後,設計師協同他的妻子,到我們追討尚未支付的餘款外,還琅琅灑灑
列了數十項清單,表示些為我們要追加裝潢的部分(其實是其間他私人變更的設計或是與我們溝通
修正的部分)要再向我們追加將近很高額的款項!!
依照當初承諾而言,他們延誤工期的賠償早遠高於我們尚未支付的餘額,另外,他所說的追加款項
更是無稽之談,這都是他私自變更,並口頭告知我們(也有告知這是包裝在工程款中之變更,並沒有追加款。),同時,更有些他註明建材材質增級要追加款項,然而,我們並非專業的建築才長人員
又如何得他們提供給我們的建材有所升級?已承包給他,他私自變更升級建材,從未告知我們,卻在最後要求追加金額?
此時,我們回頭翻了合約,才發現原來簽的合約大有學問,他們故意規避了許多罰則,同時,合約報價內容
更是比原先當時談定的少了許多,詳細如下:
1.合約上雖註明逾期罰則,但合約上無註明施工期間。
2.合約報價單上的內容,漏寫了非常多項
現在,他們又將原合約未寫到,而他自行變更或追加的部分,列了一份報價單,並寄給我們訴狀,
要求我們支付,請問類似這樣的狀況,我應該尋求那個單位的協助呢?
難道他們期間皆未有我們同意或簽訂同意追加之報價,可以於事後自行追加款項嗎?
懇請各位給予忠肯的私建議,謝謝。
他追加的部分僅是以口頭告知 你也可以不用承認
甚至你也可以要求他照合約上的建材及式樣來施作
這樣他還要拆除重做 你想一想是他划得來還是你划得來
基本上這樣的設計師不用理他 你可以照合約上的事項跟他談
其他合約上沒有明述的部分根本不用給他錢
如果要告你一定要緊咬著他未按合約施作 其他口頭上的告知對你不利的一概不承認
這種人看多了 跟一些黑心的搬家公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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