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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的設計感就不能跟實用性共存嗎?

看過很多設計感很強烈的作品, 彎彎曲曲的線條, 不規則的櫃子形狀, 往往這些設計都犧牲掉實用性. 大家同意嗎?
2011-08-04 15:24 發佈
設計本來就是跟實用性會有衝突的

設計師就是必須在這兩個項目中做

出一個平衡點,讓業主買單,這才

能突顯出設計師的價值吧。
室內設計功能性的主体,仍然是以功能為主,強烈設計感為輔,其他天花地坪牆面及空間足以表現你強烈設計感,

amour703 wrote:
設計本來就是跟實用性會有衝突的(恕刪)


這是設計者+消費者的素養不夠才會這樣
強烈設計感跟實用性'價格實惠'耐用年限'風水考量;共存嗎
其實這應該沒有標準答案吧,沒有一定行沒有一定不行
端看案件本身條件是否天時地利人和,有可能做得到有可能做不到

上次聽一個朋友說,有個客戶室內17.5坪,告知設計師要有三房1.5衛1廚2廳+書房及主臥更衣室
設計師回答說不可能,屋主卻答,設計師就是要有空間創意阿,連這都做不到要設計師幹嘛
設計師跟小叮噹可是不同行業的從業人員阿
再多的言語包裝 掩飾不了個人的私利

的確有些屋主會開出不合理的要求,但我相信大家都希望在有限空間裡做最大的效益,特別在台北市寸土寸金,參考一些日本節目,當中的巧思很多都不會花大筆金錢,做出來的效果卻很讚。在台灣很多設計師只會告訴你你的房子就這麼小,完全沒有巧思。或許坪數小賺得少,他們最喜歡大坪數。
yisn2jzw wrote:
強烈設計感跟實用性'...(恕刪)
yisn2jzw wrote:
上次聽一個朋友說,有個客戶室內17.5坪,告知設計師要有三房1.5衛1廚2廳+書房及主臥更衣室
設計師回答說不可能,屋主卻答,設計師就是要有空間創意阿,連這都做不到要設計師幹嘛
設計師跟小叮噹可是不同行業的從業人員阿...(恕刪)

設計師本來就是做這種空間規劃,把17.5坪當做25坪用,
有效的利用空間,且讓17.5坪看起來不小
省下的房價補貼幾成給設計師+裝潢賺,這樣才划算嘛!

現在所謂的裝潢設計師,大概只叫"把外觀弄好看的設計師+統包"而已!
不注重實用性、未考量長遠變化、不注重安全/維護問題,還想辦法偷工減料。
以美髮設計師的觀點做室內設計,是設計給人看,但不是給人用的。
才會一堆都是重看不重用的東東。當然,也沒有自己的風格。

所謂的強烈的設計感,就只是表達強烈主觀意識,不管他人需求的風格。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設計師本來就是做這種空間規劃,把17.5坪當做25坪用,
有效的利用空間,且讓17.5坪看起來不小
省下的房價補貼幾成給設計師+裝潢賺,這樣才划算嘛!

現在所謂的裝潢設計師,大概只叫"把外觀弄好看的設計師+統包"而已!
不注重實用性、未考量長遠變化、不注重安全/維護問題,還想辦法偷工減料。
以美髮設計師的觀點做室內設計,是設計給人看,但不是給人用的。
才會一堆都是重看不重用的東東。當然,也沒有自己的風格。

所謂的強烈的設計感,就只是表達強烈主觀意識,不管他人需求的風格)


有位企業董事長,因為企業的不斷擴大,找來了一位設計師,希望原本已經塞得滿滿的175人辦公室
改成能容納250人辦公室,將來甚至要能彈性容納350人,450人,設計師告知這是很困難的任務,經過作業,基本上經評估是無法達成的,董事長說連這樣都辦不到,那是哪門子的設計師,你看人家日本人多會利用空間阿,

這時董事長指著他手上的手機,說現在台灣的手機真是粗製濫造,只知道把手機外觀弄好看而已
不注重實用性,也未考慮長遠變化,害得他的手機從2g-3g-3.5g一路換了十幾隻,又未注重耐用度
很容易壞,還想辦法costdown,用爛室內設計師的觀點在做手機,只設計給人看,不是給人用的
弄了一堆複雜的網路功能中看不重用,當然每隻都長得差不多,都是能講電話能打電話

他又指著他的高級轎車說,現在的轎車不注重實用性,未顧慮暖化後必須水陸兩用的功能
也沒有辦法讓乘客能從坐1人~坐10人彈性使用,不注重安全沒有標配氣囊20顆,又要時時顧慮顧路的可能性,省油性也沒能100km/L,還一直想辦法costdown,外型都是四個輪子沒有創意,用作手機的觀點在做車,只顧慮外型好不好看,這種車是設計給人看的,不是給人坐的

很抱歉舉了這麼無聊的例子,我只是想說,很多事情都是有可能性的,但是不代表都是一定做得到
也有可能是做不到的,如果要把可能性無限放大無限解釋,那民眾就沒有換屋的必要了
五坪的套房也可以變身50坪豪宅使用功能對吧,如果真的是做不到的話,你有多大的肚量能接受別人評估的結果呢,當然做得到是最好的完美結局是吧,希望大家都能用更大的包容心去評斷你的設計師判斷是否正確,如果覺得設計師評估不正確就換人很合理,但是請不要設計師評估不合己意,就想設計師一定是懶得想,能力太差,想騙錢,想偷工減料,不懂得替客戶想,

好的從業者無不想盡辦法滿足客戶需求,想盡辦法替客戶布置一個滿意的家,或許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但是也或許事實跟你所想並不一樣,當然碰到一個對的人對你才是最重要的


再多的言語包裝 掩飾不了個人的私利
yisn2jzw wrote:
有位企業董事長,因為企業的不斷擴大,找來了一位設計師,希望原本已經塞得滿滿的175人辦公室
改成能容納250人辦公室,將來甚至要能彈性容納350人,450人,設計師告知這是很困難的任務,經過作業,基本上經評估是無法達成的,董事長說連這樣都辦不到,那是哪門子的設計師,你看人家日本人多會利用空間阿,..(恕刪)

你舉例有問題! 人家只要求設計師把 房、衛、廳 增加,又沒說要塞那麼多人?
1.5衛1廚2廳+書房及主臥更衣室 ,他要的3房是書房+主臥有更衣室+客房吧?
看起來還是2~3人住的房子,17.5坪是要求1.5衛,也沒有說要5~6個人住,

17.5坪給2~3人住也很合理,但4人會塞一點。
那個業主是把要功能增加、空間縮小/功能混合、動線共用、運用高度,這本來就要靠設計師!
要不然,晶片製程幹嘛愈來愈先進? 手機哪有辦法愈做愈小支?

若設計師只會以美髮設計的觀點做外型設計,沒利用空間的本事,
不知道市面上有哪些產品可以運用,當然設計不出來!或根本就只是沒牌設計師。

既然只能像大陸山寨手機一樣,拿著公板再湊個外殼,
但大陸山寨手機廠也沒人說手機自己設計的!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我指的那個例子是三房加書房加更衣室共五個空間,其實我要說的事,是事情都有很多可能性,沒必要用個人觀點把他看的太肯定,有牌很重要,合法的執業本就該有牌照,但是小弟認為設計能力與牌照並非同質量指標,有牌的不代表設計能力好,沒牌的也不代表能力差,因為檯面上大師級的設計師,很多都是沒有考取牌照的,但是他並不擔心牌照問題,同理大牌的建築師也很多蓋的都是下面有牌員工的章,而不是蓋自己的,我們想的理所當然的事跟事實難免是有出入,這挺常見的

我們常說某廠的車長的很像某一他廠熱門車款,但是有車廠會說車不是自廠研發設計嗎,車都有大燈後車燈煞車燈車側方向燈,但我不會說後面發展車的幾家車廠,就是抄第一家量產車廠的設計,雖然可能只是外型改一下,但是車型的不斷改進本身就是一種時代的貢獻,應該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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