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買了第一個房子
在4/20 透過房仲的介紹,給一個王先生負責裝潢 (預訂7/10交屋)
其中聯繫狀況及進度都正常,但在7月初就聯絡不到了人
(總簽約金額是80萬,但已經付款超過80萬)
此時的進度約九成
在7/4(一)時,就有系統家具的廠商自行拿了鑰匙進入(之前是為了施工方便而將鑰匙放在門外),
將已經安裝好的廚櫃、電器櫃拆走 (只剩下一些是釘在牆上沒帶走而已)
(聽朋友問律師說,廠商是沒權利進來我們家拆東西,但,都被拆走了,也來不及了)
到今天為止,王先生已經失蹤十多天了
我們很頭痛的是,原本我們已經打算自認倒霉,未完工的部份自掏腰包完工
但是,今天就有不少施工師傅的找上我們,要求我們付錢(這些師傅有的堅稱王先生一毛都沒付)
今天,和來幫忙做水電的師傅聊到這件事
他說,那些施工的廠商不太可能都沒收到錢,基本都是邊做邊收錢,會有個比例,比如3/3/4,最多就是留四成尾款未付而已
我想請問版上大大的就是:
(1) 廠商可以要求我們付錢嗎? (我們的錢都付給統包的王先生了,我的合約是和王先生簽的,而他們的合約也是和王先生簽的,他們該找的應該是王先生才對,怎麼會找我呢?)
(2) 如果廠商真的要求我們付款,我們真的要付嗎? 那要怎麼証明他們的未收款是多少? (說不定之前已經有付訂金了?)
頭真的很痛,請懂法律或是有相關經驗的大大幫忙解答一下,感謝~!!
小弟也是從業人士 先回答您的問題
1.當然不用付款 律師說的跟你們所想的沒有錯 廠商沒權利進來你們家拆東西 你要掌握到廠商資訊 甚至要對
對方提出私闖民宅及偷竊
2.工班簽約對象不是你 已經不用付任何費用 當然也如您所言 誰會知道已經付多少款項 水電師父說的也有
道理 工班可能是邊收邊做了 但是也有可能工班相當信任設計師 所以基於工作先做的情況之下 會自掏
腰包墊工資及材料費用 導至沒收到任何款項 小弟之前遇到被騙三百萬的業主 他家裡也只有一些磚、砂
跟水電預埋管路而已 這種手法跟金光黨無異
從未在公司或周遭朋友遇到這種狀況 所以真正上法院時真的無法給您非常完善的建議 但是情理上您一定
是站的住腳 但以另一方面來說 您也要提出實質的証據 對方及公司 合約 施工日期 施工照 通聯記錄 廠
商登門拆裝潢時間(是否有錄影畫面)....等 才能捍衛您的權利 這段過程我相信會冗長且不好過 希望您能
順利
也公佈這個傢伙的資料吧 別讓其它期望著夢想居家的住戶也像您有不愉快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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