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大大,新北市新屋預計下個月裝修,打掉一面輕隔間牆,其餘就是木工天花板和系統櫃施做,設計室說現在規定一定要申請裝修許可證,這是真的嗎?裝修許可證約要五萬,拿來買電器多好 ><
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者,得檢附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主管建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
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查許可,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假設符合簡易裝修條件,開工前請設計師簽章,完工後請施工廠商簽章,後經審核後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是這些流程要付約五萬的費用嗎 ? 還是就不用付申請費了 ? 還是有點搞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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