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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裝修許可證

請教版上大大,新北市新屋預計下個月裝修,打掉一面輕隔間牆,其餘就是木工天花板和系統櫃施做,設計室說現在規定一定要申請裝修許可證,這是真的嗎?裝修許可證約要五萬,拿來買電器多好 ><
2011-06-17 11: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許可證
守法的設計師,你可請設計師依法規劃,如被檢舉,再提申請,一般大樓管委會要求就應先考量提出申請,否則如上辦理,但設計先應告知設計違法之處,由你取捨‧五萬是合理費用(包含建築師,消防技師,設計師,室內施工的專業簽証,代辦費及竣工申請規費等費用),台北及新北市如被舉報會有6至30萬罰款的風險業主負擔,所以敦親睦鄰是先決條件,業主自行考量,設計師應備註在合約內.這項業務看來政府是有端正室內裝修申請的業務依法執行的決心.
那我家樓下店面敲敲打打,常做到晚上十一點,也要有裝修許可嗎(公寓),承租店面的人常常把通道堆放雜物,並將騎樓墊高,阿公阿禡常常走不上去。
五樓以上建物及供公眾使用建物的室內裝修,有營業行為的商号都是供公眾使用依法申請.
最好都申請~~台北市的案子幾乎都會被檢舉的~~~
依規定辦理100/04/01開始
只要"符合規定"即可申請簡易裝修
不一定要動用到請建築師公會來勘查

開工前請設計師簽章
完工後請您的施工廠商簽章

當然
設計的要有設計師證照
裝修的要有裝修證照

以上是今年四月一號開始的新規定
詳情請見相關政府機關網站....

另外,您可以完全不申請
只是被舉發會有6~30萬的罰款。


我查了"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如下 

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者,得檢附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簽章負責之室內裝修圖說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報施工,經主管建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
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或室內裝修業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章負責之檢查表,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查許可,經審核其申請文件齊全後,發給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假設符合簡易裝修條件,開工前請設計師簽章,完工後請施工廠商簽章,後經審核後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
是這些流程要付約五萬的費用嗎 ? 還是就不用付申請費了 ? 還是有點搞不懂 ><


你沒有動到消防,或是裝修一定範圍的情況下
適用簡易裝修
費用當然是不用2-5萬

簡易裝修只要去申請
然後再請你的設計師、裝修公司蓋章
基本上他們都有證照的話就很省
沒有的話當然看他們用甚麼辦法蓋XD

大前提還是要符合你所看的規定。


【北縣訊】縣長周錫瑋2日出席簡化室內裝修申請制度茶會,強調「透明、快速與公開」的發照流程,並感謝台灣省建築師公會的專業協助,不僅簡化申辦程序,原本動輒10多萬以上的裝修費用,現在只要3000元,大大節省民眾荷包的負擔。
http://www.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43812

tgkevin wrote:
守法的設計師,你可請...(恕刪)


坦白說,跟守不守法無直接關係,客戶願不願意負擔這筆費用才是真正答案
沒錯
客戶要不要負擔才是重點
當政府嚴格執行
每抓必罰時
申請費用就會如同買進口車一樣反映在車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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