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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太奧客?還是設計師不夠盡責?

其實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了,
我總覺得我們的要求可能是嚴格了一點,但並不過份,
不過跟設計師的互動,總是讓我覺得我們要求好像都不太合理?
由我單方面來陳述事件可能有些主觀,
不過還是希望是不是有設計師同業的人來看看,
難道我們真的對設計師要求太過分了嗎??

我跟先生在永和買了一間30年的公寓,
舊屋翻新工程浩大,燒的錢也多,
我跟先生都有共識:我們不一定要找最低價,但是能品質好比較重要,
尤其是舊屋翻新,基礎工程馬虎不得。

謹慎起見,先請朋友推薦,
後來決定的這位設計師,正在幫朋友裝潢中,朋友的評價也不錯
(事後我檢討自己,每個人的標準不太一樣,自己應該要多觀察。)
設計公司也小有名氣,
所以我們就跟設計師簽約了,
事先簽設計約,但是設計費是專案價,工程之後要給他們包的那種。

就在簽約後沒多久,
我跟先生對於設計師丈量的平面尺寸覺得很奇怪,
因為現場的餐廳位置其實很小,但是他的圖面很大。
先生請了半天假,跟仲介二個人在現場自己量尺寸,
才發現尺寸錯了有將近100公分。

說真的我們蠻害怕,
我想起在01爬文的時候,曾經有網友說:只要覺得不對勁,立馬抽腿就跑才是保身之道。

設計師規畫的我自己是蠻喜歡的,加上有朋友背書,
整個人很掙扎。
後來去電給朋友,問她跟設計師合作的狀況,
朋友還是覺得不錯,有問題跟他反應都會處理。
我想會處理就好,跟先生討論後,
本來想跟設計師改設計約的,後來還是沒改。

在圖面階段,有好幾次發生設計師自己開的支票,或是答應的事情,都會delay,
例如圖面說要甚麼時候寄,我們沒收到,打去問設計師,他說有寄,會再重寄一次。
估價單跟設計師說過年前要給我們,讓我們好好研究,
一過完年就可以跟他確認,馬上就可以開工。
結果整個年假我們都等不到,一收到估價單,發現報價比我們給他的預算還要高4~5成,幾乎多半倍。
我跟先生仔細斟酌,再加上跟設計師討論,又延到了二月底才確認。

當時我們住的房子已經賣人了,跟買方說因為換屋那邊裝潢要時間,交屋之後跟他們租二個月,到四月底,買方也不能讓我們再續租了。
在討論圖面的時候,我都有規劃進度,設計師也說可以趕在四月底前完工。
如果一過完年我們就可以確認估價單,然後開工,四月底雖然趕,但是應該來的及。
(工程進行到現在,累積有大概十個工作天都沒有師傅在做事,我更確信二個半月的工期一定是夠的)
這樣一拖,拖到三月開工,當然不可能在四月底好,最後工程完工時間是簽在五月底。

我們買的是有頂樓加蓋,如果不是設計師拖延,我們其實早早可以把頂樓租人,還可以多二個月的租金收入。現在我們只好先搬到頂樓住一個月,之後還要把東西搬下來,還要再多花一次搬家錢。

金錢其次,重點是帶來的不方便。我們在頂樓網路也沒有,頂樓也是加蓋30年了,百廢待舉,許多硬體都很舊或是搖搖欲墜,光是整理換新就很累。東西全部都打包,雖然只要用必須要用的,但還是要在滿坑滿谷的打包物品中大海撈針。我跟先生下班後要照顧孩子,還要花力氣整理,然後也許整理好不容易快到一個段落,這個月底完工後又要搬到五樓再重新開始..................

剛開始拆除的時候,我跟先生都很滿意他們的速度和進度。
泥做和水電進場的剛開始,我覺得也還算順利,
我跟先生很認真的在確認每個開關和插座的位置,確保跟圖面一樣沒漏,
水電有修改的不多,有遺漏的大多都是早就跟設計師說,但是他沒有交代的:
例如網路線要cat6.0的規格,後陽台要拉一個電源插座給數位天線。

我覺得我跟先生算是負責任的業主,
我們在水電還在做的時候,一發現問題就打給設計師,請他趕快改,
因為我們都不希望泥做來補了,水電師傅再來改總是會麻煩。
其實我們也可以甚麼都不管,等最後驗收才來對圖,
反正就是跟圖面不一樣,油漆都上好了也是你家的事,改就對了。

隨著工程進行,開始發生許多不愉快,我將事件和一些不滿的點記錄於下,希望可以聽聽別人的意見,我們是不是太奧客?

1.我們付了4%的監工費,但是設計師每個禮拜抽一個時間來看,這樣合理嗎?
設計師很忙,接了很多case,台中以北到處跑。
他基本上會維持一個禮拜抽一個時間到現場來看,
但是我深深的覺得,一個禮拜只來看這一次實在不夠,每天都有工人在做的時候,
一個禮拜的進度就差很多,有甚麼lose掉的,設計師真的能掌握嗎?
我的想法是:基礎工程本來門檻就高,所以依賴設計師幫我們監工,而且我們也有支付監工費了。
難道在台灣,監工費就像是一種流於形式的費用?收都是要收,但是做到甚麼程度就看人?

2.是我們業主做太多?管太寬了嗎?
這算是上一個問題的延伸。
我後來退而求其次,設計師到處跑我也是知道的事情,
雖然他不能來,但是只要我們發現的問題,他能馬上幫我們處理,這樣就好了。
我跟老公抱怨:我們好像設計師助理一樣,每天幫他監工,回報狀況。
懷著這樣的無奈,只希望問題能被處理,但是常常打電話反應後,設計師說他會處理,
但是過了好幾天,還是沒處理。然後我們再打電話給設計師,說師傅都沒處理,
設計師總事再三保證答應我的事情會弄好,七八成也是有做到,但是時效很差,
我跟先生也覺得延誤到工程的時間,
也是有發生最後還是被設計師說服要接受的狀況(後續再寫)

是說業主真的需要做的這麼多嗎?

我常常都想,我不是已經找設計師了?為什麼我覺得我們要懂得還是那麼多?要處裡的煩瑣事情還是那麼多?搞得好像自己練一樣......(謎之音:這位太太,自己練比你想像中的更累)


3.層層交待,層層失誤
這不是我第一次裝潢,但是我上次裝潢,卻不曾遇到這種狀況,整個就鬼打牆+羅生門。

從泥做後續階段開始,我就常常發現:很多地方都跟講好的地方不一樣,我跟設計師說現場的狀況,設計師說好,他會跟師傅說,然後過幾天我們再去看,還是沒改,然後再跟設計師說,設計師再跟我們說,會跟甚麼東西一起處理。

後來我們發現:常常是師傅在做的時候他根本不曉得,所以會做的不一樣。我們跟設計師反應過後,設計師說會跟師父講,其實是跟老闆講,老板也就是那項工程的工頭。但是常常還是會有講了之後來是沒改,或是又做錯,或是師傅還是不曉得的狀況。

像是瓦斯改管,要請泥做師傅配合鑿洞給瓦斯改管。設計師跟我說星期二或三就可以處理到。星期三下班我們去看,還是沒有,瓦斯的有點不高興,說我們放過她一次鴿子了,下星期一不要再放她鴿子了。我再打電話給設計師,他說師傅說會在星期四或五的時候處理好,然後信誓旦旦跟我說一定會好。

結果我們星期五下班過去看,完全沒有做。

我打電話把設計師臭罵了一頓,星期一早上八點半瓦斯就要來了,現在都星期五了還是沒做。施工的過程,太多次他答應我甚麼工程甚麼時候會好,卻一而再再而三的延期。

我家貼磚的工程,只有廚房、二間衛浴、前後陽台,加起來大概五坪左右的大小,加上一些泥做收尾的修補工程,牆壁地上的埋管補平,有些答應要剃要補的小地方還沒做,竟然進行了三個禮拜之久,有一半以上的工作天,都是沒有進度的。

設計師也是答應我甚麼時候會進場,到了當天也是沒人;設計師說會有三組人來趕工,結果有好幾天只有一個師傅來。

我不曉得到底是設計師說謊?還是老闆(工頭)沒有往下傳遞?還是師傅都沒進入狀況?

但是我覺得,我今天對的窗口就是設計師,不管是老闆沒講還是師傅狀況外,都應該是他要處理的,不是嗎?我對設計師的期望,和這樣的要求,是強人所難嗎?

4.工程有異動與當初圖面不符,先做了我們不滿意,到底是誰的責任?
房子的許多狀況,都是在拆除的時候才曉得的,
圖面討論都是在理想狀態,當然工程進行後,就會隨之修改。

我家的廚房,有一塊是外推的。設計師說要把女兒牆打掉,在這個位置可以做收納的下櫃。
後來師傅來看,覺得這樣很危險,所以後來就保留了。
保留的話,那這一塊要怎麼處理呢?原本的狀況是貼磁磚。
設計師說就在女兒牆上請廚具釘門板,做假的效果,檯面可以跟著廚具跑過來。
後來我覺得檯面延伸到這裡來實在有點奢侈,
所以就想改成從檯面到女兒牆的地方剃掉重貼,
上半部就還是烤漆玻璃跟過來。

我是覺得這樣的修改不應該再跟我收費,這一塊本來拆除後還要處理。
設計師覺得剃磚在粉光比拆更麻煩,後來達成的協議是貼磚費用一人一半。
因為氣氛不好,我跟設計師說,磚給你挑。

等磚貼好,我整個人都快暈倒。雖然設計師挑的磚是二丁掛,說真的我覺得沒有很優,
可是我當初授權給他,也就認了。
可是師傅的貼法我完全不能接受,師傅把縫隙貼的很大,用的也是灰色的填縫劑,
看起來就像外牆一樣。
我家是走鄉村風,這樣怎麼可以!!!!!

設計師還在電話裡面說,會用白色的填縫劑,但是師傅都已經填了,根本沒得救。

我對設計師的期望,是我認為他應該要出磁磚圖給我確認。
像這樣的狀況,更動都是口頭說好,有落差要誰認栽好像都不公平。
(這件事後來是我認栽,目前打算油漆把縫填白,或是用使立控填,如有網友有更高明的方式,還請不吝指教)

最近發生的,是天花板的修改。

拆除後發現餐廳有一根橫梁很大很低,本來餐廳的天花造型要做直樑,設計師說,那就配合橫梁都改做橫的,我也沒意見。

下圖是設計師給的3D圖,可隱約看到芸本設計的餐廳天花:
是我們太奧客?還是設計師不夠盡責?

我問設計師說,這跟橫梁很粗,每一根造型橫梁都跟著他,會不會太粗了?
設計師說也是可以做有粗有細的造型。

結果昨天我們看到餐廳天花板,根本沒有所謂的橫梁造型。
是我們太奧客?還是設計師不夠盡責?
是我們太奧客?還是設計師不夠盡責?

昨天先生有去現場對天花板的圖面,我先問先生說,設計師有你說要這改嗎?先生說沒有。
我昨天晚上也立刻打電話給設計師,問他說你有改餐廳天花板嗎?除了直樑改橫梁。
設計師也說沒有。
我再次確認問設計師:你說要把橫梁改值樑,然後做的有粗有細麻~
設計師也說對。
我說師父做的天花板看起來很奇怪,我明天拍照寄給你看。

中午設計師回電,說這樣沒錯,要這樣才能收。
我跟他說這樣電視櫃的線板跑過去,餐廳天花板會有個凹洞。
他又說這個會叫師傅調。

這樣不是很奇怪,如果師傅沒做錯,為什麼師傅還要調?

我叫設計師跟師傅說餐廳不要再做了,要等你跟我們確認圖面後再繼續。

請問大家,不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是大改了嗎?
設計師是不是應該要重新出圖跟我確認?
現場擺給木工師傅的圖面,都還是直樑的圖面。

就這樣做下去,然後我們現場看了才曉得。
如果要設計師重做,這筆帳到底要算在誰頭上?


不好意思文很長,這些疑問和不滿已經累積太久了,希望01的大家能夠提供寶貴的意見和想法,
謝謝大家了
2011-05-05 17: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設計師
不好意思,關於和圖面不符的狀況,我還有想到一件事。

設計師出給我們的設計圖,到擬真的3D圖,
玄關的地方,全部都畫有滾邊磚:


所以我們的認知,一直都是有滾邊磚的。

當初在估價單的時候,是有玄關貼磚的費用,也沒有特別註明有沒有滾邊磚。
設計師給我們挑磚的時候,並沒有給我們挑到滾邊磚。

後來我覺得有些怪,為什麼遲遲不挑。
設計師給的回覆是,因為改了之後玄關太窄,效果出不來,建議不要貼。
但是我跟先生現場看過之後,覺得並沒有設計師說的這樣狀況,
所以跟設計師說,我們還是想貼滾邊磚。

結果設計師說要跟我們收貼滾邊磚的錢(當時玄關的磚都還沒有貼)
說只收料錢。

我覺得不能接受,圖面都有畫,為什麼現在貼滾邊磚還要跟我收錢?

難道我又強人所難了嗎?
可以看得出來你是非常細心的屋主
裝潢有100個細節,總會有幾個細節沒有雙方都被溝通進去
基於客戶永遠是對的角度 你當然可以要求不加價
但裝潢不是像買東西這麼簡單
整個過程都是跟一群人工作
工作氣氛其實很重要
這眉角就看你自己怎麼拿捏了
你可以選擇緊迫盯人, 盯到設計師跟師父心裡都不是很爽, 而影響到別的施工項目
你也可以選擇先有8-9成像, 大家先順順的做, 剩下的1成到尾聲再溝通

lylykoko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困擾我很...(恕刪)


我簡單說我的例子

當初寒舍過完戶朋友介紹一位親友自桃園南下新竹來幫我作裝潢
老實說,20萬出頭的裝潢還請設計師真的有點誇張...(對那位設計師有點抱歉)
可是,那位設計師在我不經意去看裝潢進度時(而且還是下班後)都看得到他
連要他趕快回家他都說要等師傅走了之後再說...

20萬的裝潢費哪擠得出啥監工費啊...單純就是責任感而已

現在的設計師是否都要Charge監工費,我是不知道...(最近的裝潢都自己找認識的工班)
不過,收了錢至少也得擺個樣子吧
設計師不夠盡責。

再說既然是小有名氣的設計師,為何沒錢請監工呢?

我碰過的設計師,除了自己監工以外,有的還會請專職的監工(不一定要非常專業),每天拍照回公司上傳照片,屋主不用去現場也能得知最近進度;還能在發現問題的第一時間,把照片傳給廠商,省去我們奔波一趟才發現根本沒問題的時間。

最近有親戚在日本蓋自己的房子,難免也會碰到衝突點。最後我跟他建議:拿出誠意跟營造商/設計師談事情,不要把營造商當成「敵方」談判,要表現出:我們都合作那麼久了,很相信設計師的能力,也希望能好好解決問題,希望能用不花錢的方式-省你的錢也是省我的錢-解決我們共同面對的問題。

凡工程都沒有完美的,多少都有不同的問題,不要一開始就把「扣尾款」搬出來,反而要讓設計師知道,妳不是為了扣尾款才找碴,而是很有心幫他(也幫你)解決問題。

妳說覺得自己好像設計師的助理,我說頭都已經洗下去了,就徹底的做監工吧! 監的是自己的房子,又不是別人的,房子一住十幾二十年,多花十幾天又算得了什麼呢?至少不用以後每看到一次那地方,就捶胸頓足一次吧!

親戚把我的建議消化之後,跟營建商討論,結果出乎意料,營建商竟然自己吸收改糞管的費用,在我看來這是很大的工程,尤其是內裝都差不多完工了,很花錢。只能說讓營建商感受到誠意,很有效。

俗話說先禮後兵,如果都好聲好氣了,設計師還擺爛,最後才是上法院。但這是一條勞心勞力又花錢的道路,也只能賺到滿肚子的怨氣怒氣,房子還是要找人收爛攤子。

我知道你們已經好聲好氣的跟他溝通好幾次了,而且也做過很多修改,設計師心中很可能覺得你們故意來亂的,那不如再約個時間,就像當初要簽約那樣的慎重,開個會,告訴他你們的誠意和立場,讓他發自真心幫你們解決問題,同時最重要的,是整理幾個問題點,此次開會要對這些問題討論出共識,用簡單的會議紀錄寫下解決問題的方法,雙方保存。也讓設計師知道,修改是繁複瑣碎的,而且雙方記憶不見得同步,寫下來是保障你們也保障他。(我們也會碰到客人修改十幾次,或者水龍頭裝左邊改裝右邊過兩週又改裝左邊,這種真的做下去都很危險,無論多小的修改,一定要雙方簽認過)

以和為貴,家和萬事興。


lylykoko wrote:
我覺得不能接受,圖面都有畫,為什麼現在貼滾邊磚還要跟我收錢?


這邊有兩件事情要注意
1.估價單上有特別標示滾邊磚的價碼?還是跟一般磚一樣價錢?
如果滾邊磚比較貴,貼上去的比較便宜,真的很不應該。

2.如果覺得這件事情可有可無,不如把這當籌碼,拿去談更重要的,例如改天花板。就說大家各退一步為對方著想,滾邊磚你很想改,可是也不想讓設計師虧錢,所以就算了,但是天花板就希望設計師能站在你們的立場幫你們想辦法。 只是舉例,請自行運用。

溝通這個技能,真的很重要啊!

補充:碰到圖面很漂亮的設計師,記得請他拿出實際作品的照片
只要有花錢設計..
就怕會有這種情形..
自己做足一堆功課...
設計師卻把自己當笨蛋..
一堆的口頭承諾..
因此所有東西 都要白紙黑字..
事先就告知 你很龜毛
只要他答應啥 就要簽名紀錄下來..
在不然 也要錄音存證..
尤其是電話..一定要錄音..
所有東西都有存證之後...
看這些只出一張嘴的..如何甩賴..
偷工減料.監工也要規定 幾天來一次.還要簽到..不然就是違約(違約之後 會怎樣 也要列清楚)
敢不照合約走..就送他存證信函..
..保證工程如期完成

rabbit-wang wrote:
可以看得出來你是非常...(恕刪)


rabbit-wang大大你好:

也許是因為我們求好心切,加上我跟先生都是很注重細節的人,
初期的確是有發生您所說的緊迫盯人的狀況,
給了設計師蠻大的壓力。

我們在依發現有落差的時候,趕快通知設計師,其實也是好意,
總是希望師傅趁好改的時候就可以改起來,希望工程順利。

後來我們有稍微調整,把神經放寬一點,
有些東西我們覺得不符預期,但是也是接受了。

盡量在工程開始前先跟設計師對一次,該項工程到了一個程度的驗收階段再跟師傅和老闆對一次。

就像您說的,就算我自認為在開工前已經把細節對的很仔細了,
其實還是會發生我跟設計師認知落差的狀況。
這個部份要誰來承受,爭議就更大了

也許我們調整後還是讓人覺得很壓迫?

只是有的時候我們跟師傅面對時也覺得很無奈,
很多時候不是我們奧客臨時才加,其實很多東西我們已經先跟設計師說了,
我們也不想要水電師傅改,也不想要泥做師傅假日還來幫我們鑿洞,
就如同第三點說的,我實在搞不清楚到底是哪個溝通環節出了問題,
為什麼跟設計師講好,設計師也說ok沒問題的東西,現場又不是這樣呢?

lylykoko wrote:
只是有的時候我們跟師傅面對時也覺得很無奈,
很多時候不是我們奧客臨時才加,其實很多東西我們已經先跟設計師說了,
我們也不想要水電師傅改,也不想要泥做師傅假日還來幫我們鑿洞,
就如同第三點說的,我實在搞不清楚到底是哪個溝通環節出了問題,
為什麼跟設計師講好,設計師也說ok沒問題的東西,現場又不是這樣呢?


出問題的環節在:沒有文字記錄雙方溝通的共識。

尤其是你的設計師那麼多個案子,他又不是超人,怎麼可能記得住。多用簡訊或mail吧!

還有一招:直接在現場貼便條紙,用咖啡色或藍色的膠布才夠黏。要讓設計師和工班都看得到。工班動手前看到,也會打電話問設計師的。
說真的,設計師不是超人的確記不了那麼多。但是個人是認為,如果沒那個能力,就不要接那個案子。
再說,跟業主溝通完後立刻連絡工班,應該也沒那麼難,或者請個助理記下自己承諾的事項,要由助理追踪也可以吧。這不應該是辦事不力的藉口。同理,業主要付款時,可不可以跟設計師說要付款的帳單很多,然後不管契約約定的金額及期限,向設計師說等一一確認各項帳款的內容無誤之後再付款,然後就一直以這種理由"忘記"付款,這樣設計師能接受嗎?
goethe0214 wrote:
說真的,設計師不是超人的確記不了那麼多。但是個人是認為,如果沒那個能力,就不要接那個案子。
再說,跟業主溝通完後立刻連絡工班,應該也沒那麼難,或者請個助理記下自己承諾的事項,要由助理追踪也可以吧。這不應該是辦事不力的藉口。同理,業主要付款時,可不可以跟設計師說要付款的帳單很多,然後不管契約約定的金額及期限,向設計師說等一一確認各項帳款的內容無誤之後再付款,然後就一直以這種理由"忘記"付款,這樣設計師能接受嗎?


你說得沒錯,沒那個能力,就不要接那個案子。只是現在已經找了這樣的設計師,已經來不及改變他接不接了。

我不是幫設計師說話,「忘記」本來就不對,但也無法改變他就是「忘記了」的事實。

硬要去劃分權責,很容易;但是得到大家都開心的局面,才是業主需要的。

今天樓主就是碰到一個不盡責的設計師,去嗆去對幹有用嗎?有用的話還需要法院幹啥?有用的話設計師應該早就百依百順了,有用的話就不會發生糾紛或衝突點了。

正是因為設計師不盡責,所以才連打電話請助理記下都沒有,才連自己筆記一下都沒有,才會擅作主張變更設計卻不跟業主報備。都碰到不盡責的設計師了,還去期待他「盡責」,不是很矛盾嗎?

重點應該放在「解決問題」、「補救辦法」,而不是去爭論誰對誰錯,爭贏了對業主來說,還是一個爛攤子要找人收尾。就好像明明是借錢給別人的人,最後還得伸手跟別人討錢;明明是欠錢的理虧,但損失的卻是出借金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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