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住戶A買下隔壁棟相鄰的單位B打通
重新將新購入的單位B重新翻修以符合其需求
這很合理
原本工期是預定10月中至11月底
很合理啊
實坪40坪左右不算舊的房子這個時間應該是足夠的
結果12月初還繼續聽到裝修的聲音
詢問管理員說
因為業主變更部分設計
所以時間要延長到12月底(應該不會做到12月底)

但現在最新的消息是
12月前做不完

希望農曆過年前能做完

因為工班做得很細........
我心裡的火已經熊熊燒起
是啊
大家都有裝修的自由
一個合理期限內的噪音大家都可以體諒
一再的延長工時
干擾住戶的安寧
這樣或許法律上沒問題
但是公德心會不會差了點

既不是數十年老屋也非豪宅
需要這樣子搞嗎
若是我要整修
我會要求工班須在合理期限內完成
若有延誤
請他們加派人手
避免工期過長干擾到鄰居
另外聽到小道消息
聽說業主對這工班的品質很滿意
打算在單位B完成後
再接續把A也翻修
天啊
到底要大家再接受這樣的噪音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