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些地下室裝修利用的問題想請教
因目前住家地下室未使用(住公寓1樓)
雖聽說地下室屬公共使用空間
不過原則上在使用時其他住戶應不會有意見(都是老鄰居,且整理好也只是要當作倉庫
,東西太多了 )且現行隔壁一樓的地下室也已使用20幾年(樓梯另建於屋內)
出入口目前僅有樓梯間而已
若要拿來使用可能要從住家內部另建一支內梯
目前小弟的規劃是這樣
不是是否有類似經驗的先進可提供相關建議以及注意事項?
又或者這樣也是屬於違建的範圍呢?
謝謝大家
,東西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