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裝潢上遇到一些問題
第一次在這邊問問題 居然是這樣的情況!!
我在4/26 跟廠商簽約 預計5/18 交屋
做的內容不多 只有兩間臥室的系統櫃 少許的木做
客廳的展示櫃 及 電器收納櫃 與浴室重做一間
因為我要當新房用 當初廠商答應掛保證 且簽約交屋日押在5/18 保證沒問題
但因廠商自己本身種種因素 一在延後交屋時間
今天又跟我說要延到明天中午 但又不保證一定會好
我現在大部分已完工90%
但很多細部的部份 一拖再拖
已經搞的我很不爽了
想問一下各位
簽約時有註明 驗收過後才付尾款
但是我現在驗收不過 不付尾款 時間可以多久??
一直等到他改好嗎? 但是我沒有那麼多時間給他了
這樣就合約上來說 對方是否已經違約?
另外
如果我驗收不過 叫他之後不要繼續做了
我還要付尾款嗎??
簽約是說清楚 驗收完成後
沒驗收完 是不是就可以不給錢??
給錢 肯定給我跑路的
請各位幫忙給點有建設的意見唷!!
如果是要砲我的 或是打哈哈的 就免了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