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家在設計電燈迴路時,會儘量將可以區分開的燈具都用不同迴路嗎?例如:一個口字型的間接照明,切割成為四個「一字型」的迴路,因此要有四切的開關面板來控制另外會多採用雙切方式嗎?例如:房間門口開關與床頭開關可對同一燈具進行操作由於要決定是否區分多個迴路(因應需求可開啟的方式較多選擇),以及是否大量採用雙切(取其方便為主),希望可以聽聽大家的經驗,謝謝~ps: 暫時不考慮電子切換的方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