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一間公寓5+6樓,交給人家裝潢,可是卻不如預期。
我知道,人與人溝通,本來就會有落差,可是施工期間,也有到現場去監工。
跟師傅說,那裏該注意,那裡的理想裝潢到哪裡。
可是還是出現很大的落差。
我覺得讓我很不高興的
第一:師傅說1/4要交屋給我們,卻一拖再拖,直到1/14才說完工。
第二:購入的熱水器及瓦斯爐,在1/5來卻因為裝潢沒好不可安裝,事後裝潢師傅卻不幫我們安裝。
第三:裝潢部分,有很多都很讓人傻眼,例如:五樓的220的電,是六樓牽下來的。燈的位置也有出入。
請問各位大大,除了我自己去要求賠償,是不是可以訴諸公堂???
那要怎樣提告,還是怎樣可以維護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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