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高雄老房子有夾層, 適合買兩間來打通?

小弟是北部人, 到南部工作之後, 喜歡上南部的環境. 目前也就定居下來. 高雄有不少的老房子的設計是坪數小(約17-18坪), 然後都只蓋到二樓. 重點是為了解決二樓房間不夠多的問題, 會在二樓跟一樓之間弄個半樓. 這樣就多了一個房間, 也犧牲了高度. 小弟的丈人家就是這種設計. 連棟式建築, 然後都是有夾層.

不知道這種房子, 是否適合將隔壁也買起來之後, 打通讓空間寬敞些? 主要是擔心會不會有結構上的問題. 這做法是否可行呢? 謝謝!
2009-11-12 16:30 發佈
目前沒人回應,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種房子只有南部才有, 所以比較少人知道? 目前小弟住的房子是租的, 有意在老丈人家附近買房子. 就近照顧. 不過那區的房子都是像我說的這種類型. 大部分的住家就是三樓蓋滿, 但是格局基本上都是相同. 說真的, 十七八坪的房子, 扣掉樓梯, 生活空間真的不大. 所以才會想知道是不是可能買兩棟打通處理.

我自己覺得這種房子很棘手. 因為夾層的空間不保留的話, 應該是要全部打掉重新鋪鋼筋. 但是不知道會不會有結構上的問題. 畢竟是連棟建築. 造成隔壁鄰居的損失的話, 也很不好.
高雄屏東都很多這樣的房子.
屬於樓梯型夾層屋.
如果都要打掉夾層.注意結構補強當然沒問題.
這樣的房屋大多有一定屋齡.我曾經在這樣的房屋裡辦公過..
請問那房子是在哪區呢?
感謝大家的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verdipompeii
這種房子是一般通稱"二樓三"的形式,
並非高雄特有,
而是在25年前左右很流行的一種建築形式,
近10年內也有為數不少的住戶,
將房子改為"正二樓",
或者再加上增建三樓.....


要能同時買二戶可能要碰碰運氣,
其他的改建等等,
只要預算足夠,
工程技術上不會有任何問題,
但是不管怎麼做,
它都是違建......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PS.
除非建物申請拆除執照,
整個重建,才會成為合法的建築,
但是建坪會小的可憐(以現在的法規建敝及容積率)
原來不是只有高雄才有這種二樓三, 或是三樓四的房子阿. 增長見識了.
不過小弟不明白的是, 改成正二樓, 或是正三樓. 這樣也算是違建? 還是您的意思是二樓三的這種建築本身是違建, 所以要改建起來會有違建的問題? 小弟對建築法規不是很明白.

我看附近不少住戶都是增建到三樓, 這樣說來這些都算是違建? 這種違建的建築在改建時, 需要注意哪些呢?
基本上只要有任何的建築異動,
與原始申請建築及使用執照不符時,
就是違建....
所以不管是改成正二樓或是增建三樓,
都是屬於違建.


至於要注意的重點就是,
委託的工班最好要有一定的違章處理能力,
不然會如某些人家中一樣,
增建過程中,
家裡會被拆除大隊打出一個天井.......
不要考慮了吧!
老房子怎經得起敲敲打打
會影響結構滴~~
那些改建的經費拿來買新的吧!
嶄新又不用截鐵咧~~~
禾口日安 wrote:
小弟是北部人, 到南...(恕刪)

是否適合將隔壁也買起來之後, 打通讓空間寬敞,
這要看現場,以我過去施工過的是可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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