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屋翻新出現一些問題請教
舊屋齡26年
地點台北市
權狀坪數31坪
12樓的6F
室內約26坪
這家設計公司是我從網路上找的
找之前也同時問了幾家設計師(2-3家一起談)
然後做選擇..最後選擇這家公司(T公司)
原先我跟設計師..是以120萬預算在談
後來設計師說..120萬不夠..
要140萬左右以上..
原本想說差20萬..如果刪減一些項目
應該沒問題
至少140萬..如果品質不差..我還能接受
於是我就跟T公司簽了設計案的合約
設計約..總價50000
分兩次付款 一次25000元
目前已付首期 25000
工程案可以折讓設計案的50000元
工程案等設計案結束後再另簽
簽約前其實裝潢功能跟架構等等都談得差不多囉
簽完約後..我發現對方..電話變得難打..且進度緩慢..
最扯的是..昨天(簽約後45天)拿一張非常粗糙的估價來跟我說
目前估出來的價格超過170萬..要我降低使用材料跟品質..調整價格
單子上只列..木工= 68萬..泥作=30萬..水電=21萬..監工費用 8萬5..(只記得這幾項..XD)
這樣的價格..總和 172萬..
天呀..快暈倒囉..
明明知道我的預算
談設計時又不跟我講造價
然後都怪我..挑貴的做
才會這麼高價
我剛又仔細看一遍設計案合約書
裡面有一條
(甲方不得已經簽核之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付予乙方原約定之設計費)
請問
一..我現在可以認賠終止設計案嗎? 尾款25000..也是要照付嗎?
二..設計圖確定後..我可以只給設計公司做泥作工程嗎?..
因為他的木工好貴..我想找便宜點的系統櫃..以解決預算不夠的問題
(如果有不錯的系統櫃廠商..還請推薦大大PM給我)
設計的程序
1.屋主選設計師.設計師也會篩選業主,當雙方覺得對的時候就是好的開始!
2.方式之一 屋主預算告知或設計師評估預算設計的簽署(設計合同中需加註若完成設計後之細項估價超出多少為容許範圍,否則合約視同不成立)設計師必須依據預算評估執行設計規劃設計內容,再經細估的總額與預算評估出入應以10~15%為限。這種先預算後設計的方式往往讓設計師規劃中綁手綁腳!
方式二 業主對設計師百分百信任 簽完設計合約後經設計再估算,經討論以刪減法調整估算內容,這種方式是目前設計公司比較正統的程序設計師也能充分發揮其本能!以上請參考若與諸君所見不同請不吝指教!
室內實坪約34坪
之前也是找過多家比價
不過我家是泥作佔最大項
因為處理漏水和改格局
你可以先暫時中止合約
然後先去詢問消保官看是不是要付那兩萬五
希望你順利玩成你的新家
至於你的問題提供建議方式:
1. 先不要讓承商知道這件事,等整體設計完成是否屬於你的需求之後終止契約,設計圖歸業主所有(有些契約會增加一條如設計完後業主自行陳包或轉包需付XXX%金額等類似條款要注意)。
2. 或者設計完後找熟人評估估價單是否有依圖估價無浮報預算,在與承商討論設計圖及材料選用等(局部修改設計圖就好不要改太多免的承商又提出收改費用)。
PS:這裡所謂設計完成是指階段性所謂的審圖階段而非業主確認設計圖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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