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剛把正樓下2樓的房子賣掉後搬到自有的3樓住後來的新屋主今年6月又把房子賣了昨天接到仲介公司的電話說2樓新新屋主投訴我們的主臥室衛浴的水管漏水導致他們的牆壁滲水要我們負責賠償就我所知一般而言三樓浴室的水管是走二樓的天花板空間暫先假設真的是3樓漏水所造成的那如果修繕費用應該是由前屋主還是要我負擔呀??仲介此間房子也賺了兩次難道沒有責任嗎?
和仲介和前屋主有啥關係他只負責買賣房子他也不能保證房子賣都後的維修阿而且如果照你的論調你自己是前前屋主是不是也有相同的責任那再以你的論調延申下去那可能八百年前的屋主都有責任了一般這樣的情況如果確定是三樓的水管造成二樓的漏水好像是三樓的要負擔費用不過好像也可以請二樓共同負擔費用比例多少就自己橋囉
wwchangiti wrote:去年剛把正樓下2樓的...(恕刪) 若是二樓的天花漏水可以歸責於樓上的問題,則三樓的需賠償全部例如三樓裝潢引起共用天花之間的水管漏水但是若是因為水管老舊則是雙方平方各半二樓新屋主當初賣屋的時候,是否在漏水一欄勾選無,若是如此二樓新住戶又沒有裝潢則她們可以歸因於二樓新屋主隱瞞漏水之房屋瑕疵,她們可以舉證解除契約,不過這部份要上法院仲介的話,除非她們有提供漏水保固有問題在pm我吧這部份有很多實際案例可以參考,建議你先搜尋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