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找了一個設計師採用系統櫃的方式來施作,
後來做出來後,發現一個部分跟預期有出入,
就是系統櫃的抽屜部份,比預計的小很多,
看了一看是因為兩旁做了滑軌,以及抽屜底板是用1.88的系統合板的關係,
問題來了,
1.我問設計師,他說系統櫃的工法就是如此,意思是說系統櫃都是有至少1.88cm的合板組成,
即使是底板也沒辦法用薄一點的木板,是他不想做,還是不能這樣做?
2.滑軌的部份也是,他的意思感覺就是系統櫃抽屜就是要用滑軌,不然用不久,是否是如此?
一個設計圖是15公分高的抽屜,透過上下1.88*2的書桌合板,加上底部1.88的抽屜合版,
以及抽屜上方的留空約近2cm,實際內部抽屜高度看抽屜木板高大約只有6~7cm,
比想像中10~11看起來是差滿多的.
這個部份後來有一部分櫃子要按照我想要的抽屜內部高度重新施作,
但是底板是1.88的部份是一樣的,只是調整抽屜下方的空間高度而已,滑軌他的意思也是不能拿掉,
一些已經固定在牆上的,就沒改了,因為這些跟設計圖看起來是一樣的(外部長寬高),
主要是想請問上述的問題,他說系統其他綠的或歐德,也是這樣做,但我印象沒有看過抽屜實做後會那麼小,
他說的是否屬實?系統櫃有上述的限制在?
除了這個部分之外,其實溝通過程還算融洽,施作內容也還ok,
如果他說的屬實,雖說他沒有事先把系統櫃的限制說的很清楚明白我覺得有些問題,
但我也是不夠細心,如今合約書上內容是這樣,我也可能站不住腳,把氣氛搞不好後續處理怕會很麻煩,
因此無意太去爭論這部份,
所以我想請問,如果後來我把抽屜的部份拆掉,抽屜外版的部份保留,裡面找人用木作來做,
可不可行?
就麻煩大家解答我上述的疑惑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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