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簽下了一戶房子,室內約45坪左右,同建案的其他棟還有50坪,58坪左右的單位。
根據銷售小姐所言,大體來說這三者室內格局都大同小異,除了最大的那個有多一個佣人房。
另外一點就是45坪的單位主臥室的衛浴洗手台是做在浴室外面的,等於浴室內只有馬桶和乾濕分離。
因為主臥室衛浴的外面還有一個小衣帽間,等於洗手台是在衣帽間裡。
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做她只說只是想多一點變化,先前有這樣做過客戶的反應很好~
不過小弟覺得如果真的很好為什麼不大坪數的也統一這樣做,只是沒說出口。
因為銷售小姐說要做在裡面一樣也是可以,只要提出工程變更就好;說真的小弟也知道有類似的設計,好像也想不出有哪裡不好,只是無奸不商,心理一直覺得好像哪裡會有問題,因為工程變更申請日截止在即,想請教各位網兄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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