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 包 wrote:自備設備就要自行承擔這種風險搂. 除非你事前就先準備好樣品給設計師.最後奉勸一句.在台灣別這麼愛買進口的產品(日本除外).日後維修只會搞死自己和維修師傅 台灣的狀況真的跟日本不一樣日本房地產絕對沒有那有漏水保固的糾紛問題因為人家的專業程度認知漏水是絕對無法接受的瑕疵職人對自己專業的堅持度真的差距太大台灣的這類工作人員(維修師傅+設計師)讓人家看不起也是這種原因
其實我設備兩個月前就到了期間我一直不斷的提出要求,可以先請水電來裝嗎?....當面提出,LINE提出絕對不下十次但這地雷設計師相當堅持衛浴一定是最後才裝(這規矩我就不瞭,再看有沒有同行板友解釋一下)他給我的理由,是怕被其他工班使用但...這理由我是覺得蠻瞎的,保護起來不就好了嗎?我10多萬的廚具設備都被他丟在現場當現合工具用了麵 包 wrote:自備設備就要自行承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