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築漾空間創藝坊對於不實指控的回覆(內有PO證據)

何時01變成法庭,鄉民變成法官了?這樣的糾紛不去該去的地方解決,再這裡吵回有用嗎?很奇怪耶,要是雙方都有理,何必怕上法院呢?這不就跟榮總那事件一樣,不去該去的地方要公義,卻在媒體或網路上求判決,台灣同胞啊,這不是應該有的公平正義啊
lbc wrote: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這位設計師說的賠錢並非有型的成本在賠錢。

光看報價,雖然知道不是最低的成本進價,但身為施作人員,也不可能將

進貨用成本出出去。

但是看的出來賺很少就是了。

但為何賠錢?你看看施工的工期是多少天?

這些天數難道都不用錢麻?

設計師的設計費?設計時間難道都不用錢嗎?

一場裝潢下來才130多萬,在我看來真的是賠錢,這樣的坪數與材料、施工天數與

人工,少說要在加個30~40萬也不為過。


故我都說啦

1. 是否賠錢無法用會計帳驗證,故說賠錢永遠無法驗證

2. 工期跟工時不一樣,專案管理當然會有專案期限,但每個task 都有人力工時計算,可能是不同部門(工班)

故工期 180天好了,工時可能只有120天

不算工時的的日子,當然不會有人力成本,這是專案管理基本的概念 (當然脫離學科很久,可能有失真)

當然你可以算總PM的人力成本,那個可歸類為監工費

這些天數是真的不用錢


3. 設計費 - 有列啊,設計師自己說減免
4. 監工費 - 有列啊,設計師自己說減免

5. 工程部分(有不同人力工時及材料的部分)list price 180萬,設計師竟然自降40多萬到了130萬,故設計師自願賠錢

設計師在40萬差價list price的部分,就算打七折buffer 好了,設計師光在工程部分,應該也自賠了30萬

請問有哪個設計師在一接案估算時,就願意自賠30萬屬於其他人力、及材料成本的部分?

cheng514 wrote:
來來來。我接小工程真的賠錢做。有些時候真的是抓長補短的。


截長補短這合理啊,跟追加項目收不到錢或附送這合理

但您有 180萬工程款list price,跟業主只收135萬,自虧45 萬的案例? (打七折也要自賠30萬),這部分都是其他人力部門及材料的成本
freemandesigner wrote:
我猜測一是你目前沒啥案子可接,接來勉強餬口,要嘛就是欠現金週轉,硬著頭皮接這個芭樂案!
200多被砍成140幾你也可以接?作完工後,這種水準的案子,哪還能當作品集?

你還自坎監管費,設計費!
我以前也曾碰過許多奧客,但依據彼此兩造雙方目前的說詞,只可說你為了成案太勉強了!
我覺得你對客戶的判斷是出問題的!現在還鬧到讓人PO上網,給大家公幹!

要是我早就認賠殺出,或著虧錢做完,維持好彼此雙方關係!現在這狀況,是最差的狀況了!
我以往的做法是錢已經沒賺到,起碼要賺到客戶的口碑,現在搞到[人財兩失],M01是消費著的論壇,你不管多有理,多站的住腳,是沒用的,你一定被圍剿!


資深設計師可以幫忙大家解釋一下


這位當事人設計師

一開始list price 180萬 (純工程部分),就降到135萬,不是認賠殺出歐,是一開始接案就自願賠錢做

45萬的價差,算7折空間,至少一開始就願意自賠30萬接案,另外15萬當成他的buffer,這合理

但自賠的至少30萬呢? 這設計師真是佛心來的.....

沒拿設計費
沒拿監工費

人力工時材料部分180萬 扣掉buffer 10% (我抓很高了吧? 有的設計師都說此估價單可能根本沒利潤)
只跟客戶收136萬,還自願賠錢30萬以上 - 45萬來接案

BM-littlewhite wrote:
苛扣人家的設計費與監造費是沒有意義的事情
而且這樣的做法讓很多正派經營的人生存不下去


太簡單了

堅持原則不就好了?

一堆有牌設計公司都明列丈量費用的

設計一哥一坪2萬5設計費還挑客戶

您不堅持開業原則怪業主? 真有點本末倒置
Crane1102 wrote:
何時01變成法庭,鄉民變成法官了?這樣的糾紛不去該去的地方解決,再這裡吵回有用嗎?很奇怪耶,要是雙方都有理,何必怕上法院呢?



一位只是受害者來此提醒大家
你沒看到業主內容嗎?
希望這文章能給想要裝潢房子的人一個參考。
另一位覺得對方不實指控


雙方對質在網路上攤開來說而已

依我靠北的推測,看來是雙方施工溝通過程中有些誤解,落入惡性循環,原本只是小事,想搞對方一小下而已,沒想到越搞越大,搞到無法收拾的地步,現只能等法院判決結果,我再靠北的推測結果,和解 "再某日時間內完工,付尾款,否則就賠償多少"這次就有法院效果,直接執行.結案!!

茶醉癮 wrote:
好奇的是 如果沒有以和解收場
最後是不是真的會拖兩年或是以上?
要是我 我就累了
但如果我是郭台銘 我就玩到底...



最好的方法還是以刑逼民,和解應是兩造最想做的事,

A告B詐欺,B告A誹謗或公然污辱;

我的想法很簡單,還是戰吧!真的不和解的話,倒是很期待理虧的一方上來公開致歉的~
上面有大大說 不要拿板凳 和切雞排...
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呀~_~"
回個文占個位子看看後續誰對誰錯

是我寧願不接這賠錢的案子

而且這案子不算小(對我來說啦)
室內設計。客變規劃。責任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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