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6593 wrote:謝謝你的建議建蔽率55...(恕刪) 允建容積:55p*180%=99p1F 申請停車空間約+9P2F 陽台+4P3F 陽台+4PRF1 屋突+7.5P(沒電梯可做到6M 當家族圖書起居室!)合計:124P(您基地的最大樓地板積!!)您的想法是狹長型基地的好解法,找個好建築師與室內設計師幫您圓夢吧!!
台灣社會就是需要這類進步的觀念...鐵皮違建二次施工前推後推的就為了要增加室內面積合法容積蓋到滿獎勵用力爭取違法的再加到滿真的需要那麼大面積?只要面積大就是好?夠用就好重質不重量尊重法律尊重鄰居和社會大眾台灣的建築景觀才能夠逐漸提升union0 wrote:自建的房子常常有一個迷思就是為了把屋子內部空間做到最大而捨棄例如陽台這類的空間而事實上最後也用不上那麼大的空間, 很多地方都是拿來堆雜物.樓主天井可以做大一點就做大一點吧
huron wrote:台灣社會就是需要這...(恕刪) 謝謝你中肯的建言我當然不會讓我的房屋死板板,捨棄陽台....等等初步格局訂下來,下一步就要考慮空間收納....等。小弟深信,雖然土地條件不良,但良好的設計 會讓人住的舒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