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dustar wrote:
如果你沒事先要求,只同意給裝潢的特定人,我想管理員只是想做個人情,對你也沒有損失。如果你有事先說明,而且有損失,你就可以要求損失賠償。工作倫理每個人的認知還是有差距。所以鑰匙還是不要輕易交給別人。...(恕刪)
這種心態非常要不得!
除非管理單位事先有拒絕代為保管鑰匙但被業主強迫接受,否則一旦答應保管鑰匙,等同是同意要負責施工場地工人離開之後的保全問題(何況,這不就是社區保全收錢受雇的責任嗎?)
如果是鄰居硬要求管理員借鑰匙人情拒絕不得,有責任感的保全也會陪同參觀以免掉東西時責任糾纏不清,因此會隨意把鑰匙交給業主事先不知情的第三者,說穿了就是『心態隨便』四個字,這是負責安全工作的保全人員最不可以犯的一種錯誤!
我建議開題樓主應該找保全公司主管與社區主委告知此事,尤其是工地現場遺失了昂貴的五金件,已經有實際上的財物損失,為了避免後續更大的糾紛應該先以此事為基礎進行初步的協調,也同時算是給了保全單位一個警告日後應該更小心維護社區住戶的權益(無論是樓主還是鄰居)。
不管有沒有裝潢房子本來就是私人空間,不是你要來我要去都可以的,我真的很好奇那些責怪板大的人的觀念,照他們的意思是我們也可以去參觀一下他的家裡,只要屋主不在家,只要我沒偷東西就好嗎??
mqazowsx wrote:
+!
樓主這件事也站...(恕刪)
樓主並沒有錯...也站得住腳
要不要上法院看看?
更何況就算是全大樓支付的薪水
你家鑰匙可以隨便給人???
就像樓上大部分大大說的
你家要不要借所有網友參觀???
"私人財產未經主人同意就算入侵"
是可以報警的
就算是管理員也沒權力自己拿鑰匙進去參觀
更何況給鄰居
我並不是說都是管理員的錯
搞不好鄰居騙說是樓主的親戚
這件是要先搞清楚再去責怪管理員
也避免誤會
不管如何樓主雇用的設計師已經有東西遭竊
已經觸犯了法律
不管是竊盜.侵占.私闖民宅
管理員也脫離不了失職一路
現在只是不知道是誰拿走了東西
並不代表這件事可以草草了事
法律上樓主是完全可以站的住腳的
還有如果鄰居是亂掰理由進去的
或許也構成詐欺(有點牽強不過確實可議)
法律上只要使用詐術造成損失就是詐欺
這裡指的是鄰居對管理員詐欺
現在樓主已經有財物損失了
只要證實鄰居是騙管理員的就有可能觸犯法律
都可以上"地檢署"去提告的
更何況樓主現在只算是去警察局"備案"而已
要告人警察只是幫你提出提告申請
警察並沒有權力
當事人>警局>地檢署>法院
當事人>地檢署>法院
差異只在這裡...
附帶一提 刑事訴訟是不用任何費用的
怎麼還會有人說讓鄰居看一下沒關係之類的話呢?
今天是剛好屋主在,假設屋主不在,外人自己跑進去作些亂七八糟的事.
那屋主不就倒楣透了
我想屋主可以在門口貼張公告
施工期間未經屋主允許,不得擅入(其實本來就不能任意進入了)
有人提到也許之前設記師也帶你去看過一堆他的案子.
但以我之前的經驗,設計師要帶我去看之前,一定要先經過屋主同意。
不管是不是施工期間,畢竟屋主花了設計費...
但是建議一下發文的大大
鑰匙是不是施工人員要自己保管好,不要交到管理室
小弟之前經驗是,工人和我都有,並且告知不能交給管理員保管
今天是還沒施工完畢,那天您的冷氣之類的電器裝好了
會不會就這樣被人家拆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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